- 索 引 号:370403/2021-00222
- 主题分类:领导干部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薛城区住建局
- 成文时间:2021年12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12月06日
- 标 题:【 主要负责人解读】薛城区住建局局长白连刚对《薛城区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 主要负责人解读】薛城区住建局局长白连刚对《薛城区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近日,《关于印发<薛城区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薛政办发〔2021〕31号)已印发,自2021年12月6日起施行。现就有关政策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执行标准等情况介绍如下:
一、政策背景
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周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绿色建筑定义已不仅局限原来的“四节一环保”,而是指具有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绿色性能的高质量建筑,简而言之“具有绿色性能的高质量建筑”就是绿色建筑。
装配式建筑指的是把在工厂加工制作好的装配式构件和部品,包括梁、柱、楼板、内外墙板、门窗、楼梯、连接节点、水暖电设备等运送到建筑施工现场,通过可靠的装配连接方式建造而成的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部署及要求,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全区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减少资源能源浪费、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按照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枣庄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枣住建字〔2020〕14号)及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枣住建字〔2020〕6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增加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在本地区新建工程项目占比逐步提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为什么要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一种改革,更是建筑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目前的建筑产品,基本上是以现浇为主,形式单一,可供选择的方式不多,一定会影响产品的建造速度和使用功能。
三、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带来什么好处?
第一,节约资源和能源。现场浇筑生产过程中的建筑垃圾量比较大。
第二,减少污染。污染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扬尘,一部分是噪音,每年到了学生高考的时候,现浇建筑夜间施工会影响孩子复习,影响孩子考试期间的休息,所以就可以看出来,传统的建造方式有很多不适合现代城市生活需要。
三、起草依据
《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3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17〕8号)、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枣住建字〔2020〕6号)、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枣庄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枣住建字〔2020〕14号)、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4部门《枣庄市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枣住建字〔2021〕25号)、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枣庄市加强新建校舍钢结构建筑推广实施方案》(枣住建科设字〔2021〕8号)等文件规定。
四、起草过程
根据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牵头起草了文件初稿,于2021年11月25日就文件初稿征求有关区直部门意见后,形成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区政府领导班子会签同意后,于2021年12月6日公布。
五、主要内容
该《实施方案》从六个方面制定了重点工作措施或任务:设立年度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年度发展目标;明确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进一步优化建筑应能结构;进一步推广绿色建材及技术;明确激励政策;推行使用者监督机制。总的来说,该六项任务明确了目标、范围、结构、推广、激励、监督等六方面的要求,重点围绕着进一步扩大绿色建筑范围及装配式比例的总体布局,推动建设项目进一步高质量发展。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与产品且装配率不低于50%的商品房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可以按照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4部门《枣庄市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枣住建字〔2021〕25号)文件申请相关政策扶持,包括但不限于财税、金融、基建、科技等多方面政策。财税方面: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金融方面: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住宅,按照差别化住宅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基建方面:在重污染天气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期间,除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等产生扬尘的建设环节外,建设单位持《枣庄市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专项评审意见》,可办理不停工手续。科技方面:鼓励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
六、执行标准
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七、其他
解读人: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白连刚
政策咨询电话:0632-4412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