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2-00263
- 主题分类:领导干部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2年04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4月08日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薛城区发改局局长崔家斌解读《薛城区支持服务业发展十二条政策措施》
- 效力状态: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薛城区发改局局长崔家斌解读《薛城区支持服务业发展十二条政策措施》
一、制定的必要性
服务业是衡量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薛城区作为市驻地,区位交通优势明显,服务业发展基础良好,优势突出。我区服务业发展经过多年的积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高端化、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对缓慢,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活性服务业供给不足,特别是软件信息、科技研发、总部经济等新兴服务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为充分调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加快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支持服务业产业做大做强,按照省、市关于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区服务业发展实际,制定《薛城区支持服务业发展十二条政策措施》(下称《政策措施》)。
二、起草依据
按照《关于山东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改服务〔2020〕844 号)、《薛城区服务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年)》精神,结合我区发展实际,特制定支持服务业发展十二条政策措施。
三、起草过程
认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和其他区市的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形成《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后,向区商促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等部门,以及各镇街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6项。区发改局对反馈意见进行吸收借鉴,并对《政策措施》进行修改完善。区司法局按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后,先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4月8日区政府办印发《薛城区支持服务业发展十二条政策措施》。
四、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有十二条,旨在进一步加快全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服务业提档升级,支持服务业做大做强。一是鼓励企业升规上限、二是鼓励镇街纳统升规、三是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四是鼓励集中管理结算、五是鼓励建设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六是支持重大服务业项目发展、七是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八是支持楼宇经济发展、九是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十是支持人才引进与培训、十一是外贸支持政策、十二是认真落实扶持奖励资金。
五、适用范围
以上条款适用在薛城区注册和纳税的服务业企业。
六、关于实行日期的说明
《政策措施》自2022年4月起施行,由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及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七、其他
解读人: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崔家斌
联系方式:0632-4489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