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2-00057
  • 主题分类:领导干部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薛城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7月1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7月14日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薛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张琦 关于对《薛城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薛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张琦 关于对《薛城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广工作的背景是什么?

医保电子凭证工作列入国家医保局2022年工作要点,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是提升医保服务质量、达到惠民便民目标的重要举措。我区前期已完成医保电子凭证签发、定点支付等部分工作,为加强医保电子凭证的业务应用和宣传推广,切实提高我区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的范围和层次,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医保电子凭证的应用推广工作,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区参保人口80%以上的激活的目标任务。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具体工作有哪些?

  (一)应用场景。医保电子凭证以动态二维码为展现形式,以扫码为交互方式,逐步为医保就诊结算、大厅业务办理等提供身份认证的场景化支撑,当前涉及的主要应用场景包括:

1.药店购药。参保人出示医保电子凭证,药店收银员使用扫码设备扫描电子凭证获得个人医保信息,录入药品费用,计算金额,由参保人在移动端验证支付密码,支付药品费用。

2.医院登记结算。参保人在结算窗口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窗口工作人员使用扫码设备扫描电子凭证获得个人医保信息,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业务。

(二)服务渠道。本项目涉及的服务渠道包括:定点药店结算终端、对接医保结算的医院HIS系统终端以及参保人使用的移动终端,其中移动终端为国家医保APP或认证的第三方渠道。

(三)业务流程。参保人通过国家医保局官方渠道或医保局认证的第三方渠道向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发起电子凭证激活、授权申请。具体的业务流程按照国家医保局电子凭证业务规范执行。

     三、如何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推广工作?

一是医保部门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自媒体等多种方式向参保群众广泛宣传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方法和业务应用场景,在服务大厅张贴宣传海报,窗口摆放宣传材料,不断扩大电子凭证的知晓度。要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在人群密集场向公众发放宣传页、明白纸,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

二是各定点医药机构要院(店)内设置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物料,对参保人做好咨询答疑,现场指导、协助参保人员进行电子凭证的激活和使用,提供优质扫码服务。

三是合作银行和第三方保险机构要大力参与宣传工作,通过银行APP、微信、支付宝等工具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发放宣传物料,通过广告、LED显示板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制定合理激励措施,不断提高定点医药机构的积极性。

四、怎样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强化组织保障。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医保电子凭证的应用推广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职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广格局。要主动公开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及时收集用户意见建议,妥善回应群众关切。

二是加强督导,加快推进总体工作。制定监管措施,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情况列入协议管理内容和年度考核项目,实行量化管理。加强业务督导,对不按要求张贴宣传物料或拒绝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服务的定点单位,要扣除考核分数或停止服务资格。加强人员培训,充分利用外部资源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培训,明确工作要求,讲解政策红利。

三是开展评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为加快全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将对各镇街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制定绩效评估办法,细化医保电子凭证绩效评估的目标、内容、要求,逐步建立常态化工作通报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