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2-00551
- 主题分类:简明问答
- 发布机构:区住建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7月1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7月19日
- 标 题:(简明问答)《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简明问答)《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自建房专项整治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对全区自建房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消除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逐步建立城乡房屋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专项整治的要求是什么?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四方责任”依法依规彻查彻改自建房安全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2023年5月底前完成排查摸底,建立台账清单,边排查边整治;2024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问题整治,消除重大隐患;力争到2024年11月底前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四、专项整治的排查重点和内容有哪些?
排查重点:重点突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和工矿区、景区、库区、铁路和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聚焦“四无”自建房(无土地、规划、施工许可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结构、加高加层、开挖地下空间等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规用于生产经营特别是改建改用为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以及临近使用年限的老旧自建房。
排查内容:整治覆盖全区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确保不漏一户一房,不留死角盲区。包括房屋基本信息、安全状况、使用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边提升,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压茬推进。在2023年5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摸底,其中包括排查初判、复核评估、安全鉴定、严格管控。2024年5月底前完成实施分类整治,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排查整治责任。依据鉴定结论,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2024年11月底前健全长效机制,要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审批监管、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制度执行。
六、对做好专项整治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完善责任体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各镇街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安全监管责任,形成合力、一体推进。四是统筹推进实施。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先经营后自用”的原则,对城乡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五是严格督导检查。各级领导小组要建立包保督导机制,定期调度通报情况,并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同级党委政府督查督办范围。六是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手段,加强对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
七、各镇街监督举报方式有哪些?
为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将各镇街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公布如下:
新城街道 4019000 xcjdcjb@zz.shandong.cn
临城街道 4411057 cjzx4411057@zz.shandong.cn
常庄街道 4416147 czjdczb@zz.shandong.cn
沙沟镇 4913001 sgjs4913001@zz.shandong.cn
周营镇 4711665 zyczb@zz.shandong.cn
邹坞镇 4518048 ylpp@zz.shandong.cn
陶庄镇 4810513 tzczjsb@163.com
解读机关:区住建局
政策咨询电话:448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