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2-00603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2年06月2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6月28日
- 标 题:(文字解读)《薛城区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薛城区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薛城区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已由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于2022年6月28日实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关键小事”。2020年9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11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以建城〔2020〕93号文件联合印发。12月10日至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广州市召开了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部署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参照其他试点城市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枣庄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六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到2022年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镇)达到4个;到2025年,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模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第二部分建立全过程分类体系。主要从明确分类标准、推动源头减量、完善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完善分类运输系统、提升分类处理能力、强化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六个方面明确加快建设和补短板要求,加强全链条管理。
第三部分推进模范试点建设。主要从加强公共机构示范带动、深化城乡试点模范创建两个方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形成可推广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第四部分推动全社会习惯养成。主要从引导群众普遍参与、切实从娃娃抓起、健全社会服务体系、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四个方面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全民参与。
第五部分形成长效保障机制。主要从落实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成效评估四个方面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第六部分健全组织领导体制。主要从建立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引领、健全管理协同机制三个方面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坚持党建引领,成立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基层、深入群众,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
解读机关: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0632-449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