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2-00172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区城乡水务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7月0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7月04日
- 标 题:(文字解读)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2年7月4日,薛城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通知》(薛政办字〔2022〕1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决策部署,提升我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及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依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通知》(枣政办字〔2022〕23号)文件,制定本通知。
二、起草过程
薛城区《通知》,在基本保持市政府文件不变的基础上,对工作内容进行细化。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区农村规模化供水率达到95%;实现区级统管服务人口、自来水普及率和集中供水率全覆盖,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全覆盖,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全覆盖,逐步建立安全有效、保障有力的农村供水保障体系
四、明确运行管理责任
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夯实供水单位日常管理责任。
五、长效机制
(一)强化水源保护,保障居民用水安全。
(二)严格制水工艺,加强水质安全检测。
(三)创新水费收缴方式,健全有偿用水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节
(四)强化运行管理,提升供水服务水平
(五)落实管护经费,加强供水工程管护
(六)强化应急管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六、加强区级统管
组建区级供水公司和镇级服务公司,推行“区级公司直管到户”或“1+N”(区级公司+镇级服务公司)模式,到2022年年底前,区级统管服务人口比例达到85%以上,对暂未纳入区级统管的要全部实现镇级统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监督考核。
(三)广泛宣传引导。
解读机关:薛城区城乡水务局
联系方式:0632-441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