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3-00303
- 主题分类:简明问答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7月2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7月28日
- 标 题:(简明问答)《枣庄市薛城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年)》的政策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简明问答)《枣庄市薛城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年)》的政策解读
1、《规划》编制的背景是什么?
2022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指出,到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新增完成8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农膜回收率达到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2022年,《山东省“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8%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维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100%,养殖废水采用达标排放模式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达100%;完成国家下达的大型规模养殖场氨排放总量削减任务。
2、《规划》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主要依据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第二次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年10月30日修订);
(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月1日施行);
(4)《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2021年2月7日第二次修订)。
(5)《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1);
(6)《有机肥料》(NY/T 525-2021);
(7)《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NY/T 1169-2006);
(8)《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鲁环字〔2022〕17号);
(9)《关于印发枣庄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的通知》(枣政办字〔2016〕88号);
(10)《关于印发枣庄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7〕75号)。
3、《规划》的期限是?
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时限为2022—2025年。
4、《规划》的范围包括?
范围为薛城区所辖区域,具体包括陶庄镇、邹坞镇、临城街道、常庄街道、沙沟镇、周营镇、新城街道。
5、《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1)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严格畜禽养殖环境空间准入、优化畜禽养殖业合理空间布局。
(2)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优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3)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加强源头减量设施建设、规范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4)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指导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管理。
(5)强化环境监管。加强宣传引导、规范审批程序,加强日常监管、推进环境监督,加强部门协作、防范污染风险。
6、《规划》涉及哪些重点工程?
(1)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工程、畜禽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提升工程、田间配套设施建设
(2)监管体系建设:设立或指定部门,具体负责粪污污染防治监管体系的建设与运行;完善粪污防治与资源化利用制度,建立养殖和污染防治台账,监管粪污未经发酵直接还田或进入水体,保护畜禽养殖区域生态环境;完善养殖管理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禁养区划定区域不得新建养殖场(户),规范清粪方式;
建设和提升改造粪污防治设施,积极推进粪污发酵还田和生产有机肥工程建设,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建立粪肥产品检测制度,指导和监管养殖场(户)负责人按《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2010)、《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18877-2020)进行粪污处理,并定期采样、送样,开展粪肥处理产品的质量检测,测定有机质、总养分、水分、酸碱度、总砷、总汞、总铅、总镉、总铬、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等,避免粪污处理还田后污染土壤环境;
配合环境监管部门,按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监测规范,对养殖区及周边定期开展大气、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的环境质量监测,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畜禽养殖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养殖类别、规模、粪污产生量、清粪方式、水资源利用、粪肥质量、粪肥利用率、养殖区域及周边环境质量、农田土壤质量信息数据进行管理、统计和分析,为养殖业主管部门提供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