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3-01549
  • 主题分类:新闻发布会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1日
  • 标  题:【新闻发布会】薛城区部署“五经普”单位清查
  • 效力状态:有效

【新闻发布会】薛城区部署“五经普”单位清查

9月1日下午,枣庄市薛城区政府新闻办举行薛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新闻发布会,薛城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忠诚作新闻发布。

李忠诚介绍说,薛城区于8月9日召开了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会议,对全区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

记者了解到,此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薛城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上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的首次大型普查。通过普查,与五年前的“四经普”相比,当前全区经济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新技术新动能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层出不穷,特别是三年疫情后,薛城区5万多市场主体经营状况如何,产业结构是否发生了新变化,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通过一次全面的“经济体检”,来分析薛城区五年来产业发展的变化、优势和不足,摸清各类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结构变化和质量效益,为薛城区委、区政府采取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服务好全区各类经济主体,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基础保障。

普查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薛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薛城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等。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2024年1月1日将对普查对象进行正式入户登记填报表格。

这次普查预计涉及调查单位和个体户约5万余户,需动用一线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1125名。

单位清查

作为经济普查最重要、最基础的环节,单位清查是准确界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与种类的关键。单位清查的对象是本区行政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单位清查工作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至2023年10月结束。单位清查采取“地毯式”入户清查方式,找到找全并核实清楚每一家普查对象的存续状况、基本属性信息、从业人员和收入等基础数据,为明年年初正式入户登记奠定坚实基础。

区网络安全保障中心主任张生主持,区统计局党组成员王侠,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萍,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区统计调查中心主任王爱军,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华鹏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附:记者问答实录

记者: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备受关注,请问可以简单介绍下本次经济普查和前四次经济普查相比有哪些变化吗?

李萍:第五次经济普查和前四次经济普查相比主要有以下四点变化:

一是统筹开展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这是第五次经济普查和前四次相比最大的变化。统筹开展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有助于经济形势分析和宏观政策研究制定。本次普查,统一数据时点,统一登记时间,统筹设计指标,确保普查对象对于同一指标只填报一次,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同时减轻基层工作的负担。

二是新增数字经济调查内容。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字经济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本次普查新增了数字经济调查,调查范围是属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标星号行业。同时用“信息通讯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代替四经普“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增加了相关指标和规下企业填报范围。

三是优化数据采集和抽样调查方法。在数据采集方式上,采取网上填报和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进一步提高普查登记效率。同时,还优化了个体经营户抽样方法,将全部个体经营户划分为全面调查层和抽样调查层,对全面调查层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对抽样调查层个体经营户按照行业分别进行抽样调查。

四是国家、省、市将普查工作纳入了统计督察内容。

记者: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面广量大,请问如何确保这次普查顺利实施?

王爱军:为确保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区统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宣传。开展多环节、多平台、全方位宣传,确保经济普查宣传全域覆盖。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努力扩大“五经普”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让社会公众多了解这项工作,争取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为“五经普”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二是部门联动。突出政府普查行为,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力量,切实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和优势,强化联动,形成合力,提高普查组织质效。

三是立足本职。全面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工作,不断提升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着力加强对各镇街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两员”掌握普查业务流程和方法,打造高素质“两员”队伍,保障普查工作高效推进。

记者:这次普查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目前我区已经开展了哪些工作?

华鹏: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2023年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普查试点,完善部署普查方案,研发部署普查软件,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开展单位清查等;2024年为普查组织实施阶段,主要是开展普查登记,组织事后数据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2025年至2026年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阶段,主要是建立普查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展课题研究分析等。

今年以来,我区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高标准组建领导机构。3月10 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7月7日,成立了由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五经普领导小组,将 52个区直部门和7个镇街“一把手”纳入领导小组成员,54个部门和单位主要业务骨干共同组建了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各镇街参照区里模式均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本辖区普查实施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做好普查工作。

(二)全面落实后勤保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预算编制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2〕68号)相关要求,科学编制“五经普”经费保障、“两员”补贴、管理、培训、宣传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着力强化“两员”选聘。在数量上,确保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1名普查员,每5-10名普查员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针对普查对象数量多、查找困难的问题,适当增加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数量。在质量上,突出选优配强,要求各镇街将政治觉悟高、组织纪律性强和熟练使用电子设备的干部群众纳入到普查队伍中。目前我区已选聘1125名责任心强、有普查经验的普查“两员”队伍。

(四)超前部署名录整顿。建立与市场监管、民政、编办、行政审批等部门共享单位名录机制,要求部门提前开展名录整顿工作,明确节点、压实任务,经普集中办公人员分组包保,形成工作合力。全区7个镇街共划分普查区251个,普查小区491个,建筑物标注7759个。

(五)加强宣传引导。为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五经普办公室与区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了普查宣传方案,成立了经济普查宣传小组,明确3名同志专职负责五经普宣传报道工作,已刊发经济普查工作简报8期;创新宣传方式,制作五经普专题宣传片,全区范围内进行转发给普查对象,在此也希望各位新闻界朋友多宣传支持经济普查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

(六)周密组织“两员”培训。8月22日—27日,由薛城区五经普办公室分批次组织召开的五经普单位清查业务培训班圆满结束,7个镇街的1125名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实现培训全覆盖;8月29日,区五经普办又组织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经济普查业务的培训,确保五经普工作高质量开展。

记者:请问作为普查对象,应该如何支持和配合经济普查,具体需要做哪些工作?



王侠: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本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当前,我区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已全面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普查对象处采集经济普查清查表信息。请普查对象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如实提供单位基本信息和经营状况,以便于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明年年初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和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广大普查对象的配合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支持。

记者:在经济普查中如果调查对象不配合,或不如实报告数据,会怎么办?

王侠:在经济普查中,对不配合普查行为也将依法处罚。《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个体经营户除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①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

②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经济普查资料的;

③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经营户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虚报统计数据是统计违法行为,少报瞒报数据也属于统计违法,都属于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同样会受到处罚。特别是情况严重的,可能会被列入统计信用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