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4-01814
- 主题分类:领导干部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4年06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6月12日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薛城区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刚解读《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薛城区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刚解读《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6月11日,区政府印发了《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薛政字〔2024〕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加快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立足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出台依据
主要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加快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枣政字〔2024〕10号)文件。
三、政策亮点
《实施方案》立足我区实际,主要力求解决好当前全区供销社系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为农服务能力实力较弱、社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基层历史包袱沉重等核心问题,支持全区供销社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推动供销合作社担当农资流通服务主渠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生力军、农村商品市场“国家队”。根据省、市政府部署安排,通过征求各方面意见,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决定出台文件,从顶层设计、体制机制、政策保障等各个方面对推动全区供销社高质量发展作出安排,进行明确。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3大部分、13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是围绕实现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出以组织服务农民为主线,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包含五项内容13条具体措施。
一是构建农资流通主渠道;二是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三是完善提升流通服务网络;四是做强做优社有企业;五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强化组织领导方面,将供销合作社农资主渠道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二是在落实政策措施方面,支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认真处理好供销合作社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在保持社有资产完整性方面,要求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资产,推进社有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四是在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方面,要求区供销合作社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五、政策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人:薛城区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刚
政策咨询电话:0632-4411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