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5-00579
- 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薛城区委编办
- 成文时间:2025年03月3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3月31日
- 标 题:中共薛城区委编办关于十一届区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效力状态:有效
中共薛城区委编办关于十一届区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委编办开展了常规巡察。6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4个方面,9个大项,25条具体问题,区委编办高度重视,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6月13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编办及时召开室务会会议,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对照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逐项逐条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科室、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了《中共薛城区委编办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台账,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张佰良同志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室,具体负责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统筹协调、调度推进等工作。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经深入研究、细化台账,共制定整改措施74条,根据职责分工,各室、中心逐项逐条认领,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召开室务会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完善工作措施。建立周通报制度,动态管理、对账销号。7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进一步查找差距、精准发力、深化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区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巡察组共反馈4个方面,9个大项,25条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有落差”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不够”问题。
(1)学习宣传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不系统。
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机构编制领域最新政策法规、会议精神重点纳入学习内容,于6月19日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形式学习了2023年、2024年全国编办主任会议精神。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利用集中学习、党员活动日、主题党日,组织开展“干部上讲台”等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落实学习秘书职责,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单独进行、不与支部学习一并开展。学习结束后,及时形成纪要,汇集、归档相关材料,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记录到位。
(2)真学真用功夫下得不深。
一是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本领域本系统重要会议要求及上级决策部署学习贯彻到位,在第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中组织学习成员紧扣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二是严格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报告要求,组织班子成员开展调研活动,已形成7篇高质量调研报告,梳理完善调研成果,通过专项学习、集体论证,围绕问题堵点制定对策、针对薄弱环节建章立制,扎实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切实以调研解决基层实际困难问题、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三是严格按照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开展学习活动,在7月3日号开展了一次区委编办领导班子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活动。
(3)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
一是坚持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党管机构编制不动摇,认真履行好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二是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室务会会前筹备工作,通过选取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批示精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确保学习常态化。
2.关于“服务全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4)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有弱项。
一是健全完善超编单位台账,从历史原因、改革原因、机构整合等方面逐一分析单位超编原因。二是开展机构编制调研工作,摸清人员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等,通过学习先进地区经验,从优化编制配备、机构整合等方面逐一制定化解措施,目前已化解区民政局、区委政策研究中心2家单位超编问题。三是严把进人关,严格机构编制纪律,严控满编超编单位进人。四是加大和组织、人社部门沟通力度,力争通过干部调整、人员调配等方式化解部分超编单位,目前已化解区交运局、区信访局2家单位超编问题。
(5)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结合不足。
一是根据单位空超编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已调整完成15位领导干部编制。二是会同区法学会、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社科联审核各单位拟定的三定方案,已基本形成初稿。下一步待上级对口部门出台“三定”后,及时启动我区有关部门“三定”方案制定修订工作。三是结合各类调研评估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各级各单位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确保严格落实“三定”规定。
(6)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缺乏有效举措。
一是梳理全区事业单位编制核定及空编情况,摸清空余编制资源基本分布,了解部门(单位)人员结构,规划全区编制资源统筹方案。二是开展机构编制调研工作,了解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公益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的现状,对重点领域、民生领域等部门(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编制资源优化措施。三是完善周转编制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周转编制使用效益,确保周转编制循环、可持续使用。
3.关于“落实‘三张清单’不够有力”问题。
(7)职责边界厘得不清。
一是针对在耕地上建房的问题,结合机构改革精神,2024年5月新修订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三定”规定,明确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职责分工。
二是针对小区内直饮水问题,根据《关于加强全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的规定》(枣卫函〔2024〕28号),对住建、水务、卫健、审批、市监等部门职责作出明确划分,要求各部门强化监管联动,建立健全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积极联合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企业集中培训,开展法治宣讲,提升经营者法律意识,统筹加强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责任划分为:1.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水质处理器获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核查产品名称、型号和标签(说明书)中主要技术参数等是否与许可批件相一致,检查经营主体卫生管理人员是否获得健康证明;检查出水水质检测报告,对出水水质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督促经营主体进行整改。年度内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主体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卫生健康部门负责)。2.加强饮水机设置监管。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相关的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安装点选址及周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3.加强水源和供水监管。指导城市公共供水单位为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主体办理用水报装工作,督导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主体做好尾水回收利用。依据《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加强对未经许可擅自取用水行为的监督管理(水务部门负责)。4.加强市场主体准入及质量监管。规范经营主体准入,严格审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行政审批部门负责)。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现制现售水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查处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对售水机广告进行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三是针对广场舞噪声污染问题,具体责任划分为:1.噪声污染整治涉及民生,群众期盼热烈,反映强烈,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把此类问题尽快协调解决。2.薛城生态环境分局是全区噪声污染防治的牵头部门,统筹做好全区的噪声污染监督管理,负责噪声功能区的划定、噪声标准的制定、环境噪声的检测、群众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好相关单位和镇街履职尽责。区住建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商促局等各职能部门要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制作噪声污染标准公示牌,在重点管理区域进行公示。3.各镇街作为“两枣”平台反馈工单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尽快建章立制,明确专人,成立噪声污染纠纷调解小组,要按照工作流程,对反馈噪声污染事件先期进行劝导解决,经多次劝导确定无效后再进行移交区行政执法局予以执法处理;新城、临城、常庄三个街道要购置噪声污染测量仪器,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辖区实际选取重点点位设立。4.区行政执法局负责营业性噪声污染(包括流动商贩),社会生活污染以及建成区范围内的工地噪声污染的执法,对镇街劝导调解不了的诉求,由镇街收集提供证据移交区行政执法局进行现场执法。5.区商促局负责大型商超周边的噪声污染,区交运局负责交通运输主干道的噪声污染。6.薛城公安分局负责对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案件,予以依法处理。7.各镇街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思想站位,主动作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工作中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实行属地镇街和职能部门双向负责、同等问责。
四是针对预付卡问题,2020年,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单用途预付卡规范发展的意见》(商建发〔2020〕190号),对预付卡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细化部门职责。具体责任划分为:商务、文旅、教体、市监、公安等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单用途预付卡规范发展的意见》,按照行业领域和职责履行监管职责。“商务、文化和旅游、体育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发卡经营者的单用途卡发行和服务等业务的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查处单用途卡相关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依法打击涉单用途卡金融欺诈、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人民银行、税务部门、银保监会依职能分别履行相关管理职责”。
(8)“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质效不高。
一是结合中央、省级法律法规,起草完善《薛城区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二是梳理汇总事业单位登记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文件12个,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合理提高随机抽查率,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四是做到整改情况及时公开,要求事业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五是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公开制度,对2021-2023年度职责履行等具体情况,按照年度报告公开要求,在本部门公示栏进行公示。六是及时将单位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等进行全面总结,通过监督管理系统向社会公示,职责履行情况公示做到真实、准确、全面。七是主动与主管部门沟通,做好公示内容的审核把关。
(9)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监管不严。
一是依法依规开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日常监管等方式进行多方位全方面监管,目前,已梳理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相关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应变更登记信息的13家事业单位,已全部完成变更登记,应注销未注销的5家事业单位,已全部完成注销登记工作。二是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纳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对违反事业单位登记规定的单位,适当予以扣分。三是加大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督促部门认真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做好对相关事业单位的督促和业务指导工作。
(10)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运行管理尚有不足。
一是将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规范工作纳入区机构改革工作统筹推进,根据省委编办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规范政策口径,印发《薛城区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规范方案》。二是将议事协调机构纳入全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通过“背对背互评”做出客观评价,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实行清单管理,总量控制,会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做好设立审核、撤销备案、动态调整等工作,确保区委、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数量控制在总量以内。
(二)“作风建设韧劲不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4.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
(11)工作总结千文一调。
已于7月12日,在区委编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工作总结千文一调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严肃整改。修订区委编办办文制度,以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坚决杜绝再次出现照抄照搬、弄虚作假等问题。
(12)制定制度未能因地制宜。
一是重新修订区委编办请销假制度,严格规范请销假手续。二是建立《区委编办工作补位制度》,一位科级干部出发、休假期间,由结为对子的科级干部进行工作补位,代为处理分管的有关工作,包括:参加有关会议、活动、公务接待、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处理紧急公文等,确保工作有序衔接。
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问题。
(13)资金支付管理不严格。
一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所有资金支付经过必要的审核和批准,均已及时规范记账。二是明确规定报销的范围、标准、流程等,要求经办人提供真实、完整的报销凭证,避免直接打入个人账户。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专业水平,提高专业素质,及时规范记账,规范报账审批程序。
(14)执行公务卡结算报销制度不到位。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印发<薛城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薛财库〔2017〕1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公务卡使用范围、规范公务消费报销程序。二是开展公务卡使用培训,加强工作人员使用公务卡意识。三是在编在岗全体人员已申请公务卡,确保今后差旅费公务卡使用范围所有项目均使用公务卡结算。
(15)未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转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枣财采〔2017〕21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二是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政府采购意识,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把关,确保相关采购符合政府采购要求。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6)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
一是夯实会计基础,已组织会计人员专业培训,加强会计基础知识、最新会计准则学习,规范原始凭证及附件资料存档工作。二是严格奖金发放流程,制定发放表、人员名单,经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后方可发放。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专业水平,组织会计人员专业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财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及时规范记账。
(17)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格。
一是财务审核严格把关,强化规范化管理体系,清晰界定各级审批权限与职责分工,必须经过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后才可报销。二是严格绩效奖金及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流程,本年度绩效奖金及公务交通补贴已制定发放表、人员名单,经制表人、审核人、经办人签字后发放。三是规范报销附件材料,确保今后报销材料附费用明细。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不足”方面
7.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8)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好。
一是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末位表态”有关制度,统一思想认识,最大限度发挥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和力量,真正体现民主决策、权责统一。二是重新修订《区委编办室务会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主任(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三是规范会议记录,研究重大事项时,由专人详尽记录每位班子成员的意见,对会议讨论、会议表决和形成决议三个重要环节如实记录,充分体现集体决策全过程。
(19)干部任免事项未研究。
已拟定《区委编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试行)》,重新修订《区委编办室务会会议事规则》,明确室务会会议为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机构,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需召开室务会会议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下一步将严格选人用人程序,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及时召开室务会会议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研究决定。
(20)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深入。
一是修订《区委编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和各股室岗位实际,重新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编制目录清单、落实防控措施,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管理。二是严格遵循风险点排查制度,按照要求及时排查清理本单位存在的风险点,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经常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廉政方面知识的学习,增强编办全体党员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本领。
8.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1)组织生活不严肃。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开展讲党课活动,党支部书记已于6月19日开展了一次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活动,领导班子于8月30日开展了一次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党课活动。二是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通过发放工作提醒单,对全体党员进行提醒警示,教育引导其正确看待和认识党内组织生活。三是围绕“五星级支部”和“优编强基 服务发展”党建品牌创建,进一步丰富党内组织生活形式、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引导支部党员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2)党员发展不够严谨。
一是已向区直机关工委汇报说明原因,并对出现错误的材料进行更正。二是通过集体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党务业务特别是发展党员程序要求的学习,确保在工作中实现程序规范、细节严谨。三是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落实、仔细审核。
(23)补选委员不规范。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织工作开展的相关制度要求,加强党组织规范化管理。二是积极与区直机关工委对接,及时梳理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审查工作。三是加强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增强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夯实党建基础工作。
(24)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松散。
一是根据退休党员个人实际情况将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对于党组织关系未转出的退休党员,通知参加组织生活。二是根据退休党员实际情况,通过线下送学上门、线上微信群发布学习材料、组织退休党员参加红色教育活动等形式加强退休党员的学习教育,夯实党建基础工作。三是加强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定期全盘梳理、查缺补漏,确保各项党建工作有序开展。
(四)“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9.关于“区委编办履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全面到位”问题。
(25)2020年巡察反馈“编制监督检查不够”,本轮巡察发现区委编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仍不够到位。
一是强化政策法规学习,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纳入全区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编委会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学习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持续树牢“机构编制就是法律”思想。二是持续动态监督检查,6月14日—18日,区委编办分成三个工作组,对涉改区直部门及镇街开展机构改革落实情况评估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对部门、镇街履职尽责、“三定”规定等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7月18日—19日,区委编办联合区委社会工作部,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对镇街相关机构改革工作开展实地督导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下一步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融入编办日常业务工作,与职能运行专项监管评估、事业单位监管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有机融合,多层次、多维度对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纪律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机构编制违规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强化联动协作合力,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监督约束机制,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纪律刚性约束的严肃性。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成效。但从整改情况看,部分问题整改落实需要持之以恒、长期坚持,与区委要求比、与群众期盼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区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把“两个维护”、“四个意识”铭刻心中,着力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常抓不懈,持续做好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梳理分析巡察反馈意见,对典型共性问题及时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对深层次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查补漏洞,坚决避免老问题“卷土重来”、新问题“层出不穷”。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是凝心聚力,推进各项工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及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提升能力、推进工作的具体成效,以整改落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枣庄重要精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全力锻造新时代过硬机构编制干部队伍,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机构编制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416910;电子邮箱:xcqwbb@zz.shandong.cn。
中共薛城区委编办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