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5-01428
- 主题分类:简明问答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0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03日
- 标 题:【简明问答】关于薛城区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的政策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简明问答】关于薛城区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的政策解读
一、问:薛城区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员有哪些?
答: 参加薛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均参加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意外等原因导致人体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经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3个月以上,预期达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为长期护理失能等级3级及以上的重度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二、问:待遇服务的形式和支付标准是什么?
答: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护理服务形式为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
(一)医疗专护: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协议医疗机构接受医疗专护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70%和65%,每床日支付限额30元、45元和60元。医保帮扶对象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每床日支付限额提高5元。
(二)机构护理:参保人员在协议服务机构接受机构护理服务的,基金支付比例为70%,每床日支付限额为30元。医保帮扶对象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每床日支付限额提高5元。
(三)居家上门护理:接受居家上门护理的参保人员,基金每床日支付限额为20元,医保帮扶对象每床日支付限额提高3元。
三、问:本地区长期护理保险的申请方式有哪些
答:申请方式有两种,分为线下申请和线上申请。
(一)线下申请:1、由参保人家属向参保所在地的委托经办机构服务网点受理窗口提出申请;2、通过协议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二)线上申请:通过支付宝搜索 “山东长护险” 小程序、通过微信搜索 “枣庄医保” 小程序进行线上待遇申请。
四、问:待遇申请所需哪些材料?
答:参保人需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以及相关病历、有效诊断证明等材料。
五、政策咨询电话
薛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0632-760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