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3-00016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2月0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2月09日
  • 标  题:枣庄市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

序号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决定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作出决定的日期

备注

1

薛综执罚字[2023]第002号

枣庄晨源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晨源运输有限公司车辆未按照规定采取密闭措施案

2023年1月2日10时33分,当事人所属的鲁DA8035渣土车辆为薛城区杨峪修建欣兴路运送渣土,途经薛城区黄河路未按照规定采取密闭措施运输,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3日

2

薛综执罚字[2023]第003号

滕州市诚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滕州市诚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污染路面案

2023年1月5日10时50分,当事人为薛城区文化出版广场工地混凝土项目施工,未采取覆盖、密闭措施,造成泄漏或者遗撒,导致和谐路被污染,污染面积为125平方米,当事人未清理被污染路面,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5000元 ( 伍仟元整)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6日

3

薛综执罚字[2023]第004号

枣庄万润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万润运输有限公司车辆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案

2023年1月10日21时44分,当事人所属的鲁DD7611渣土车辆未按照规定报备路线行驶,从薛国文旅综合体工地经世纪大道向张范镇欣兴路运输渣土用于垫路基,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