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3-00256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7月1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7月16日
- 标 题:2023年度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杜绝城市维修“反复开挖”现象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杜绝城市维修“反复开挖”现象的建议)
尊敬的雷远平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杜绝城市维修“反复开挖”现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始终坚持把办理好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一以贯之地做好建议办理工作。
一、造成市区道路重复挖掘的原因
(一)各类设施更新。随着城市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各类城市基础配套设施严重超负荷,出现了供水缺压,供电不足,供气、供热、公交等等的配套“捉襟见肘”,以及启动的新一轮“污雨水管网改造”工程,这都将带给我市更大规模的道路挖掘。
(二)缺乏规划统筹。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分别隶属于电力、通讯、公用、城建等系统。电力的发展涉及同省里的关系,电信又有民用、军用、铁路等系统,建设计划不一,资金渠道不同直接导致建设的不同步。
(三)管理部门难以协同管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管理是一个系统管理,涉及市、区两级部门之间的协同管理。目前,缺少总的协调机构,仅靠城市管理部门管理,受到政策权力不足等因素影响,难于统筹协调。不仅存在城市各类建设计划的统一归口不同,开挖许可办理、现场监管的衔接不及时,以及对违章开挖处罚的及时有效性等问题,还存在着规划建设缺乏前瞻性等问题。
二、解决市区道路的重复挖掘相应对策
(一)对城市发展制定长远的规划。针对您提案中指出的问题,我局深刻剖析,分析总结出现存在问题的原因。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合理规范做好城市道路规划建设,杜绝“反复开挖”现象。
(二)实施有效监管管理。有关部门涉路施工是否合理,手续是否合规,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付5年内、大修道路竣工3年内不得开挖、敷设管线,特殊情况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对道路“开挖”者需要缴纳修复费用,修复质量按照原有技术标准,违反法规条例的将被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目前我们积极对接区行政审批局,对所有涉路施工项目,实行联合勘验,统一进行办理行政审批。
(三)增加地下设施投入费用。在今后新建市政道路施工中,各类管线同步设计、同步施工。道路施工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在道路下建设“地下管廊”,解决因铺设与管线维护再开挖道路的问题。
(四)城市道路齐抓共管。加强与城市道路建设相关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涉及有关“开挖”方面,统筹规划,制定详细方案,避免“反复开挖”施工现象,节约资源、减少资金浪费。一是严格规范审批流程。区审批服务局严把市政设施建设类材料审核关,从审批源头上着手,减少城市维修“反复开挖”现象的发生。二是联合监管部门对现场进行全面勘验。严把市政设施建设类项目准入关,组织局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同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进行实地核查。经现场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但具备整改条件的,指导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对于无法整改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从严把关,对不具备相关施工条件的不予许可。三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凝聚行政审批服务合力。成立行政审批与负责城市建设相关监管部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共同研究城市维修“反复开挖”现象管理问题,及时解决市政设施建设类行业审批与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健全完善行政审批与职能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城市维修“反复开挖”的问题。
城市道路的反复挖掘是城市在现代化进程中难以完全避免的现象。它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因素。做好道路开挖修复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的齐抓共管,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需要新闻舆论的支持配合。我们将通过管理发挥城市道路应有的使用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枣庄市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