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4-00827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3月2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3月21日
  • 标  题: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

序号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决定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作出决定的日期

备注

1

薛综执罚字[2024]第009号

枣庄景晟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景晟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案

2024年3月5日22时35分,当事人所属的鲁DE2333渣土车辆为薛城区榴芳郡运输渣土,未取得证明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从榴芳郡经和谐路向山家林运输,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18日

2

薛综执罚字[2024]第010号

枣庄景晟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景晟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车辆

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案

2024年3月5日20时31分,当事人所属的鲁DD9201渣土车辆为薛城区来泉庄工地运输渣土,未按照规定报备路线行驶,从来泉庄工地经厦门路向岩湖运输,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18日

3

薛综执罚字[2024]第011号

枣庄宏安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宏安运输有限公司车辆

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案

2024年3月8日6时10分,当事人所属的鲁DC0159车辆为薛城区东界沟沙场运输砂石,未按照规定报备路线行驶,从东界沟沙场经世纪大道向薛城区1号院运输砂石,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18日

4

薛综执罚字[2024]第012号

枣庄万润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万润运输有限公司车辆未按规定保持车容整洁案

2024年3月8日1时54分,鲁DJ0117渣土车辆未按规定保持车容整洁案,从黑龙江路向锦绣园行驶,途经黑龙江路时车体未保持整洁带泥上路,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七)项第(三)项之规

罚款人民币4000元(肆仟元整)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18日

5

薛综执罚字[2024]第013号

枣庄晨源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晨源运输有限公司未取得证明

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案

2024年3月10日03时55分,当事人所属的鲁DC9522渣土车辆未取得证明,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从山家林经德仁路向小沙河改造工地运输砂石,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20日

6

薛综执罚字[2024]第014号

枣庄万润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万润运输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案

2024年3月7日20时3分,当事人所属的鲁DE0633渣土车辆为滕州市联宏工地运输砂石,未按照规定报备路线行驶,从滕州市联宏工地经珠江路向枣庄港运输砂石,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18日

7

薛综执罚字[2024]第015号

枣庄浩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枣庄浩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车辆

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案

2024 年3月7日21时30分,当事人所属的鲁DE0787渣土车辆未按照规定报备路线行驶,从薛城区岩湖村经珠江路向枣庄港运输,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18日

8

薛综执罚字[2024]第016号

枣庄浩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枣庄浩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车辆

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案

2024年3月11日21时41分,当事人所属的鲁DA7611渣土车辆为金马村运输砂石,未按照规定报备路线行驶,从陶庄镇途经长白山路向金马村运输,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