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4-03001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 标  题: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

序号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决定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作出决定的日期

备注

1

薛综执罚字[2024]第154号

枣庄宏安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宏安运输有限公司车辆

未保持车辆整洁案

2024年11月5日20时24分,当事人所属的鲁DC7568渣土车辆为枣发.阳光里工地运输渣土,未保持整洁带泥上路,从枣发.阳光里工地经长白山路向正信.添越运输,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14日


2

薛综执罚字[2024]第155号

枣庄景晟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景晟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车辆

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案

2024年11月7日20时40分,当事人所属的鲁DE5823渣土车辆为阳光里工地运输渣土,未按照规定报备路线行驶,从阳光里工地经复元三路向枣庄港运输,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17日


3

薛综执罚字[2024]第156号

枣庄景晟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景晟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车辆

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案

2024年11月7日21时11分,当事人所属的鲁D92021鲁D92022渣土车辆为薛城区文昌嘉苑工地运输渣土,未按照规定报备路线行驶,从薛城区楼窝村经厦门路向文昌嘉苑工地运输渣土。,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6000元(陆仟元整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