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5-01275
  • 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6月0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6月06日
  • 标  题: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薛综执限事字[2025]第006号 )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薛综执限事字[2025]第006号 )

李娜:

你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薛城区海河路1005-6院内建设构筑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枣庄市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5年5月16日作出《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并于2025年5月22日通过挂号信(单号为XA62912680337)向你寄送《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挂号信上载明:收件人李娜,电话13969462241,地址为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海河路丽景花苑(1005-6),内件品名为《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 薛综执限事字 [2025]第006 号)、《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薛综执听字[2025]第006号),该挂号信单于2025年6月4日退回至本机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薛综执限事字 [2025]第006 号)、《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薛综执听字[2025]第006号),自公告之日起期满30日,即视为送达。在公告期限内,你可到我局(地址:薛城区富贵路21号,联系电话:0632-4496706)领取上述通知书。

附:《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薛综执限事字 [2025]第006号)

特此公告。

薛综执限事字 [2025]第006 号.pdf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