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5-02374
- 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9月2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9月23日
- 标 题: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薛综执限事字 [2025]第020-004号)送达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薛综执限事字 [2025]第020-004号)送达公告

张桂荣:
你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临山派出所宿舍南侧楼房北排东户加盖二层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枣庄市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5年9月8日作出《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并于2025年9月9日通过EMS(单号为1257360486219)向你寄送《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内件品名为《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薛综执限事字 [2025]第020-004号)、《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薛综执限听字[2025]第020-004号 ),该挂号信于2025年9月11日退回至本机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薛综执限事字[2025]第020-004号)、《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薛综执限听字[2025]第020-004号 ),自公告之日起期满30日,即视为送达。在公告期限内,你可到我局(地址:薛城区富贵路21号,联系电话:0632-4496706)领取上述通知书。
附件:《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薛综执限事字 [2025]第020-004号)
特此公告。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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