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5-02378
  • 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9月2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9月24日
  • 标  题: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薛综执限事字 [2025]第020-001号)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薛综执限事字 [2025]第020-001号)

曹文善:

你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临山派出所宿舍南侧楼房南排西户加盖二层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枣庄市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598日作出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并于202599日通过EMS(单号为1391551214724)向你寄送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内件品名为《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薛综执限事字 [2025]020-001号)、《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薛综执限听字[2025]020-001号),该挂号信2025911日退回至本机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薛综执限事字 [2025]020-001)、《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薛综执限听字[2025]020-001自公告之日起期满30日,即视为送达。在公告期限内,你可到我局(地址:薛城区富贵路21号,联系电话:0632-4496706)领取上述通知书。

附件:《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薛综执限事字 [2025]020-001号)

特此公告。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924


《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薛综执限事字 [2025]第020-00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