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5-02723
  • 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5年10月2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10月24日
  • 标  题: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送达公告《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薛综执限事字[2025]第035号)《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薛综执限听字[2025]第035号)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送达公告《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薛综执限事字[2025]第035号)《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薛综执限听字[2025]第035号)

张伟:

你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新城街道安侨国际花园7号楼单元101擅自搭建的阳光房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枣庄市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5年10月21日作出《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并于20251021日通过邮政EMS(单号为1265702282104)向你邮寄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邮件载明:收件人*,电话139****8883件品名为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薛综执限事[2025]第035号)《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薛综执限听字[2025]第035号),该邮件单于2025年10月23日退回至本机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薛综执限事字[2025]第035号)《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薛综执限听字[2025]第035号)。自公告之日起期满30日,即视为送达。在公告期限内,你可到我局(地址:薛城区富贵路21号,联系电话:0632-4496706)领取上述通知书。

附件:1.《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薛综执限事字[2025]第035号

           2.《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薛综执限听字[2025]第035号)

特此公告。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0月24日  

《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薛综执限事字[2025]第035号).pdf 《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薛综执限听字[2025]第03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