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4-02298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区住建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8月1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8月15日
  • 标  题:2024年度薛城区住建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解决飞线充电问题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薛城区住建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解决飞线充电问题的建议)

关于解决飞线充电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扎实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充电桩建设

为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问题,在充分征求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的意见下,结合小区实际,能源局牵头,区住建局全力配合,在全区范围内扎实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充电桩增设工作。截至2023年,全区275个小区中已有109个小区建成停车棚436个,安装充电桩7864计划今年在原有小区安装的基础上,新建停车棚343个,充电桩10457截至目前,新建停车棚178充电桩5448,此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力争从源头解决群众“停车难,乱停车”难题。

二、持续开展物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区住建局结合物业服务日常巡查和物业项目季度考核评定工作,组织人员会同镇街物业办、社区网格员以及业主委员会等,全面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高层建筑架空层、楼道、门厅、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违规给电动车充电的情况。检查设置的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楼道公共区域消防器材是否有损坏、灭火器是否有过期现象。同时,对发现的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现场要求物业服务项目立即整改,以实际行动引导业主按规停放、依规充电,切实用实际行动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守住小区安全底线。截至目前,共检查物业项目72个,发现隐患问题122条,已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完成整改。

(二)压实责任,夯实防控根基。区政府先后组织召开区安委会城乡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观摩现场会,重点部署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车棚等配套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区住建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措施、统筹推进落实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发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专报4期,开展电动车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积极推进住宅小区停车棚、充电桩建设,有效化解居民小区停车充电难题。

(三)汇集合力,集中整治。自南京雨花台区2·23”事故以来,区住建局高度重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多次联合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等,对辖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通过采取分组检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住宅小区乱堆乱放、侵占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小区周边机动车辆违规占道、乱停乱放,影响消防车辆正常通行、电动车飞线充电等现象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立整立改,并坚持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同时组织各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等,对无人认领、长期停放在电动车棚的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今年2月份以来,指导各物业企业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枣庄市安委会、市消安委《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通告》,并统一标准制作禁止电动车进电梯、楼道充电等海报宣传标识达累计25000余份,要求物业企业张贴在每个单元门厅宣传栏、电梯间及小区公共宣传栏。拓展消防宣传零距离机制,通过社区、物业等微信群组,转发高层住宅、电动自行车火灾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强化辖区群众安全意识。组织镇街社区网格楼长、物业企业人员等基层力量,上门入户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组织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通过线上线下同时发布安全警示、温馨提示等,普及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方面的消防安全知识,使电动车规范使用的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下步,我局将持续推动电动自行车棚、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加强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情况的巡查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加大联合检查力度,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应急部门、街道社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以上是对建议的答复,如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再次感谢我区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