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5-02149
- 主题分类:区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薛城区住建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8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8月15日
- 标 题:2025年度薛城区住建局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01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电动汽车安全管理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薛城区住建局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01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电动汽车安全管理的建议)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汽车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摸底排查。会同镇街物业办、社区居委会(环物委)等,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对我区93个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安装528个新能源充电桩进行摸底,形成台账并移交消防、能源等相关责任部门,同时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相关部门检查配合工作。二是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内业主增设机动车充电桩管理工作,在组织安装施工过程中,强化监督与管理,同时,围绕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对地下室充电设施进行全覆盖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累计上报问题隐患43条,已整改完毕37条,剩余问题6月底前整改完毕。三是强化宣传引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制作或下载火灾警示教育片,组织管理人员、业主等观看学习。同时通过小区公告栏、微信群、小喇叭、电子屏等媒介,向业主宣传教育普及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知识,在小区公告栏、地库出入口、充电桩集中区域等张贴发布《地下室充电安全须知》,明确“八不准”(如不准遮挡消防设施、不准超时充电等)相关措施要求,共同维护管理好住宅小区充电安全管理工作。
二、下步打算
(一)规范安装流程。联合区能源中心、属地镇街等加强对充电设施安装单位管理,强化企业资质检查、明确施工前要明确告知地下室充电设施需采用防火阻燃材料,线缆穿管保护,充电区域与其他区域设置物理隔离;同时,应主动向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在组织安装施工过程中,要接受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二)强化应急能力。会同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发改能源等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地下室充电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单位员工、业主等,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实战演练,熟知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流程规范,切实提升物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初期火灾能及时扑救。
(三)强化监督考核。会同镇街物业办、社区环物委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物业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对管理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纳入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对情节严重或造成负面舆论影响的,拉入黑名单管理等。
以上是对您提案的答复,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或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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