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6-01376
  • 主题分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薛城区住建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7月2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6年07月23日
  • 标  题: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执法机构设置: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公用事业保障中心、住房保障中心、房产征收事务中心、村镇建设办公室、城市建设办公室。

办公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长青巷中端,八一小区北端。

联系方式: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4483503)、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4483501)、公用事业保障中心(4483509)、住房保障中心(4411026)、房产征收事务中心(8690825)、村镇建设办公室(4468568)、城市建设办公室(4483508)。

二、执法职责

贯彻落实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物业服务业等行业管理。

三、执法依据

1.《建筑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6.《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7.《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8.《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9.《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10.《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11.《山东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12.《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13.《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15.《山东省供热条例》

四、执法程序

五、监督途径

枣庄市薛城区长青巷中端八一小区北端区住建局投诉窗口。

电话投诉:0632-4427866

信件投诉:枣庄市薛城区长青巷中端八一小区北端区住建局。

邮件投诉:xcqzfhcxjsjadmin@z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