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2-00099
- 主题分类:区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区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7月2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7月29日
- 标 题:2022年度薛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10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解决我区农村土地闲置问题的建议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2年度薛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10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解决我区农村土地闲置问题的建议的提案)
张亮委员: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区农村土地闲置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不断飞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伴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作为农村建设用地的宅基地却存在被闲置或废弃的问题;出现农村土地闲置的情况的发生,对于农村土地大量的闲置,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阻碍了村庄的发展,严重干扰了新农村的发展与建设进程。
一、闲置土地的定义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二、农村闲置土地概述
所谓农村闲置土地是指在生长周期中,农村土地并没有进行使用。在被政府进行征用之后,农村土地并没有在期限内进行利用与开发,这就是所谓的非农建设闲置土地。一般的农村闲置土地是由企业、农民自身以及国家政府等多方面因素造成,在国家政府方面也主要是因为农业政策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土地产权不明确等因素造成的。但是在农民自身的方面主要是因为农产品收益较低、缺少基础设施等原因导致农业闲置土地出现。而在企业方面,企业主要是还处于自身发展的阶段,所以没能及时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与利用。
三、部门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的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及时将农牧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通报区自然资源局。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村庄规划、土地利用“多规合一”使用性计划、宅基地和房屋的不动产登记。包括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依法登记、颁发宅基地和房屋的不动产权证等工作。
四、清理农村土地闲置
农业农村局应加大对农村土地闲置的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干部的法纪观念和法律素养及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和动态巡查力度,及时核查农户实际建房情况,防止出现新的闲置宅基地。同时要加强对旧村庄的规划、改造,清理工作。加大对农村土地闲置改造的资金投入,结合新农村建设,对闲置土地进行重新规划,重新改造,合理利用,充分利用好农村闲置土地带来的资源。为农民提升农村精神文化水平提供配套设施,从而活跃农村群众文化生活,用经营理念盘活农村闲置土地。
下步,我们将会同农村农业及有关部门,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24号)》、《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尽快完善制定《薛城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新办法的制定管理,明确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不断规范盘活利用工作,加强执法监管,坚守耕地红线,强化用途管制,坚决防止违法占地和耕地“非农化”,着力保障农村土地利用健康持续发展,同时,配合农业农村部加快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为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创造条件。
感谢您对我区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薛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9日
联系人:仲菲 联系电话:1810637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