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3-01622
  • 主题分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区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2月2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2月26日
  • 标  题:薛城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薛城区自然资源

二、执法职责

1、贯彻落实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当事人责任;

2、集中行使全区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测绘管理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以及执法监察行政监督检查全等行政执法权;

3、负责自然资源执法检查报告备案、动态巡查和违法案件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4、具体承办自然资源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

四、执法程序

详见薛城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流程图

http://www.xuecheng.gov.cn/zwgk/qjbm/qzrzyj/202112/t20211210_1356939.html

五、监督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薛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