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4-01505
  • 主题分类:证明事项目录
  • 发布机构:薛城区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0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06日
  • 标  题:薛城区自然资源局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自然资源局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序号

证明事项名称

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

设定依据

开具单位

办事指南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不动产登记 3700000715006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自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