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5-01779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薛城区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8月0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8月06日
  • 标  题:2025年度薛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支持解决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用地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薛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支持解决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用地的建议)

尊敬的卢田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解决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用地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您在建议中精准指出了当前我区乡村旅游产业发展面临的用地指标紧张、土地性质限制等难题,并从政策、规划层面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解决建议,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我区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在政策层面,我们深刻认识到专项政策对乡村旅游用地保障的重要性。薛城区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促进创新引领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中已提出区级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应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双十百千工程涉及的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在土地要素保障过程中对乡村旅游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等要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乡村旅游项目用地需求。

关于简化审批流程,我们一直在推进相关工作。近年来,我们积极落实政务服务改革要求,大力推行一网通办,将乡村旅游用地涉及的多个部门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减少审批环节和不必要的手续。针对乡村旅游项目,我们下步将建立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项目,实行集中受理、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在规划层面,统筹用地规划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我们充分与文旅部门对接,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需求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中,确保用地布局科学合理。例如,在规划乡村居民点时,在一些乡村旅游重点村,我们预留了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发展民宿、农家乐等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同时,我们对全区乡村旅游资源进行了全面评估,根据资源分布情况,合理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对于集中连片的乡村自然景观区域,规划了相应规模的旅游用地,为打造综合性乡村旅游景区奠定基础。

在盘活存量土地方面,目前我们的处置办法确实较为有限。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和文旅部门积极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重点探索闲置宅基地、农房及废弃工矿用地、学校旧址等的盘活路径。将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多种形式流转利用,如试点点状供地”“弹性供地等模式,推动存量土地与乡村旅游项目精准对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更多用地支撑。

乡村旅游产业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保障其用地需求是我们的重要职责。下一步,我区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您的建议,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审批服务,强化规划引领,全力做好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用地保障工作,为我区乡村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承弘扬乡村文化、提升乡村文化软实力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我区自然资源管理和乡村旅游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