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3-00035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薛城公安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7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7月21日
- 标 题:2023年度薛城公安分局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岩湖市场东大门对着店韩路路口,学生放学交通安全问题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薛城公安分局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岩湖市场东大门对着店韩路路口,学生放学交通安全问题的建议)
孙晋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岩湖市场东大门对着店韩路路口,学生放学交通安全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薛城公安分局大队已组织警力对岩湖市场东大门路口通行状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店韩路是省道,岩湖市场对着店韩路,附近又有幼儿园,每逢学生上下学等高峰时段,该路段人流车流量更大,交通容易拥堵。
对此,交警大队结合实际,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开展隐患排查,建议交通部门通过实地调研设置和完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和减速装置等安全设施,及时消除隐患。
2、组织警力深入到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采取学生感兴趣、容易接受的形式对中小学生开展安全走路、骑自行车、安全乘车专项教育,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切实提高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3、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增加巡逻频度,特别是学校上下学期间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加派执勤警力,疏导交通秩序,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长期坚持,形成长效管理。
非常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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