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3-00039
- 主题分类:区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薛城公安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8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8月01日
- 标 题:2023年度薛城公安分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213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抓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薛城公安分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213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抓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提案)
周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抓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薛城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工作优势,不断创新思路、拓展工作领域,切实加强与民政、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环境治理,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
一、工作情况
1、多层面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一是深化校园法律教育。建立警校共建机制,聘请公安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定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等形式,常态化开展线上和入校宣讲,通过播放安全宣传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利用学校LED显示屏播放公益视频和安全提示等形式,重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校园欺凌、反电信诈骗、交通安全、禁毒等方面知识进行宣传教育,全力营造浓厚法制文化氛围,引导中小学生养成自觉守法的好习惯,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引导学生增强自控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并勉励学生要增强法制观念,主动远离违法犯罪和危险场所,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是深化社会警示教育。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坚持将教育贯穿打击处置阶段,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违法犯罪行为等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使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真正受到教育,正确认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危害性,促使其认罪伏法,重新做人。同时,以反面案例为典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警醒教育,推动其从思想根源深处认识错误、强化整改。
2、多手段加强社会治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一是严管行业场所,积极开展排查整治。通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和日常检查,以网吧、KTV、影院、游戏机室等场所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开展清理排查整治,特别是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和文化娱乐场所的整顿,努力减少社会阴暗面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让未成年人远离暴力、色情,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积极、健康、文明、和谐的成长环境,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二是严治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分阶段、分重点,多层次、有声势地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查禁社会丑恶现象,涤荡社会不良风气,清除社会治安隐患,减少乃至切断未成年人与一切不良诱因的联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未成年人的危害。
三是加强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建立与区有关部门和校园的互通机制,及时互通掌握涉校矛盾纠纷,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动态排查,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和处置工作。对校园周边各类重点人,严格落实动态管控措施,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四是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制度,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将校园及周边,尤其是易发生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事件的路段、部位,作为重点纳入巡逻防控体系,科学布置巡逻防控警力,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积极盘查学校周边可疑人员,严防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发生。
3、打击教育相结合,全力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部分未成年人违法嫌疑人不送拘留所执行拘留,导致对未成年人行政处罚后难以达到惩戒效果,不能真正起到法治教育效果。针对此现象,分局在办案过程中,坚持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三统一的原则,在对涉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时,注重教育引导,以达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目的,引导未成年人违法嫌疑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与家长做好沟通交流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坚持“挽救一个、欢乐一家、平安一片”理念,帮助未成年违法嫌疑人顺利回归社会。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结合分局网格驻警工作,充分发挥警网融合治理效能,构建网格警、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三位一体”联动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体系,推动力量整合、职能聚合、机制融合,切实形成社会治理合力。
二是加强与区直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对规定范围内禁止开办的娱乐场所坚决取缔,加强对网吧、游戏机房、歌舞厅等有可能成为诱导犯罪场所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消除未成年人犯罪的外部诱因,为未成年人构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感谢您对我区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
2023年7月19日
联系人:崔苏宁 联系电话:0632-7623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