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事项类别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抽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
设定依据 |
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宾馆、旅店消防情况的检查 |
部分宾馆、饭店 |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30% 2家 |
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28日修订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六条 |
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部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30% 2家 |
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28日修订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 |
部分销售、使用消防产品的企业 |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30% 2家 |
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28日修订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二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