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0-00179
- 主题分类:市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7月2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7月27日
- 标 题:2020年度薛城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416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严格环保也需要温情关怀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0年度薛城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416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严格环保也需要温情关怀的提案)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环保也需要温情关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实现这样的变革,必须依靠制度和法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都与体制不完善、制度不够严格、法治不严密、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有关。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加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权威,保证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要下大力气抓住破坏生态环境的反面典型,释放出严加惩处的强烈信号。对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人,凡是需要追责的,必须一追到底,决不能让制度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
2019年两会关于环境执法,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提出:环保严禁“一刀切”。下一步将规范环境执法,尤其是规范好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工作。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和水平,既监督又帮扶,真真正正设身处地帮企业排忧解难,解决他们在生产过程中环保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增进这方面的意识。具体来说,将主动为企业治污提供技术上支持和帮助;通过环境经济政策的进一步建立完善,使企业绿色发展有更大的内在动力。
薛城生态环境分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的基准,自觉把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的观念贯彻落实到工作中,按照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建设的要求,积极转变行政观念,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做到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一是加大环保法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企业遵法、守法自觉性。近年来,环保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较多,企业对环保政策了解不深、把握不透。我们将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面向各类生产经营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把工作重点放在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二是转变观念,改进作风,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环保执法要常怀公仆之心、恪守为民服务的情怀,让环保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我们在坚持严格执法的同时,摸清企业的环保需求,并围绕这些需求提供精准化、可操作的帮办服务,以推动其合法生产、达标排放,实现绿色发展、环境友好。只有这样,环保执法的过程才能既是查处环境违法的过程,也是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与政策标准的过程;既是帮助企业解决环境问题的过程,更是服务企业绿色发展的过程。
三是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效能。主动加强与工商、公安、法院、镇(街)等部门的联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现涉嫌环境违法案件信息与检察机关共享,切实克服简单化、“一刀切”的倾向。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做到多指导,少指责,多服务,少罚款,从细微处做起,认认真真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文明执法优化服务中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服务质量。枣庄市生态环境局目前正在编制《违法行为轻微不罚》的相关文件,等正式成文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尚未构成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按照“违法行为轻微不罚”的原则,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警示,督促其限期落实整改任务,到期仍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依法采取措施。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系和支持!
联系人:宋宜美 联系电话:4426697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