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1-00102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6月1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6月18日
  • 标  题:2021年度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大金河水源地村庄政策支持力度,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 效力状态:有效

2021年度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大金河水源地村庄政策支持力度,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尊敬的郭庆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金河水源地村庄政策支持力度,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金河水源地保护情况

我区饮用水集中式供水水源位于以常庄街道泉头村为中心的金河水源地。2013年,依据全市饮用水源地规划成果,对金河水源地保护区边界范围进行了科学调整,调整后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为东至取水井东120米,西至取水井西120米,南至取水井南80米,北至取水井北350米范围内的区域。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为东至东黄村东边界,西至西黄村东边界,南至泉头村南边界,北至取水井北1300米范围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近几年来,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水安全,全区各部门尽职履责,不断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力度,水源地得到较好保护。

一是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我市《枣庄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获得省政府同意批复,其中,薛城区金河水源地划分了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明确了保护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设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标识牌、宣传牌,警示群众严禁从事影响水库水质的活动,同时在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交通干线设立了交通警示标识,禁止运输有毒、化学药品车辆通行,以防发生水源污染事故。目前,金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设立标识牌、警示牌、宣传牌共20块。

二是制定金河水源地保护和管理责任。为进一步加强金河水源地管理,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防止水体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印发《薛城区金河水源地保护和管理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及相关保护内容。

三是清理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户。为了保护饮用水水源,区生态环境分局定期、不定期开展保障饮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多次对全区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金河水源地)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取缔二级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2处,确保一级保护区内无畜禽、工业污染源,二级保护区内无工业污染源。先后对金河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清理取缔16处。为防止死灰复燃,实行定期、定点巡查辖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整治。对金河水源地设立隔离防护网,将水源一级保护区全部隔离;分别在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内安装视频监控,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实行退耕还林、还草、还湿,不得进行农作物种植。设置隔离防护网1200米,在水源保护区内安装视频监控2台。争取上级资金113万元用于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工作,专门用于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力促进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开展。

五是组织编制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完成《薛城区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领导、应急响应、现场处理、技术保障等做了明确规定和要求,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做到快速响应、妥善处理、努力把污染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下步打算

我区现有薛城区金河饮用水源1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饮用水水源由于地质原因,总硬度不能稳定达标;二是水源单一,金河饮用水源是我区唯一供水水源,供水保障存在较大风险。针对您提出的水源地保护问题,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区政府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保护饮用水源的各项规定。

2、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畅通信息交流和沟通,形成协调联动的执法合力。

开展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坚决处罚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清理、取缔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畜禽养殖场户。

3、突出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积极引导农民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减少肥力流失产生污染。提高控释肥和化肥利用率,减少流失量。推广使用高效、低毒、易降解、低残留的生物农药和植物性农药;切实解决好畜禽规模化养殖产生的污染问题、农村垃圾、生活污水收集、排放问题。

4、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枣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和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知识,让广大群众能够了解各种禁止性规定及相关法律责任,鼓励和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打击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非常感谢郭庆海委员对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水乃万物之源”,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发展的基本需求,同时也是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水源地保护,为实现我区可持续发展做出努力。

联系人:郭涛  联系电话:15588228863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