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4-01741
- 主题分类: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件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4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4月30日
- 标 题: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420-9号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420-9号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7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420-9号转办件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薛城生态环境分局、薛城化工园区管委会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置,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薛城化工产业园,外排刺激异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薛城化工产业园系薛城化工园区,位于薛城区邹坞镇。4月7日,根据群众举报,薛城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夜查,当天夜间为东南风,因此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在园区西北角3个点位和东南角1个点位开展无组织废气监测。
根据第三方检测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未发现无组织废气超标情况。同时,为了保证周边群众合法利益,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薛城化工园区管委会在园区内建设有“特征污染物监测站”。根据薛城化工园区提供的数据显示,4月以来,园区内部企业“臭氧8小时浓度、一氧化碳、非甲烷总烃、甲烷、苯并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TVOC、硫化氢、氨、总悬浮颗粒物、氯氢化合物、甲醇、酚等监测指标均未发现超标现象”。执法人员调阅该企业4月以来的在线监测数据,也未发现数据超标现象。
反映情况不属实。
三、处理情况
我区已责令园区涉气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确保各项治污设施正常平稳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约谈部分企业,要求加强生产管理,严禁出现跑冒滴漏。下步,我区将对园区内的企业加大巡察力度和频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薛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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