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4-02812
- 主题分类: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件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1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13日
- 标 题: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904-4号 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904-4号 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5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904-4号转办件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邹坞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置,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金河乡S318省道与潘龙河交汇处下游水体污染严重水体发臭。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转办件反映的金河乡已与常庄街道合并,埠东村、王庄村原隶属金河乡。经对埠东村、王庄村和蟠龙河流经的常庄街道村居开展巡查,未发现群众反映的水体污染严重水体发臭。
反映情况不属实。
三、处理情况
我区已责令常庄街道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管理。
薛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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