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4-03016
- 主题分类: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2月2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2月22日
- 标 题:薛城生态环境分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指南(2025年版)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生态环境分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指南(2025年版)
一、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绿色发展中心
四、办理条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名录内规定的权限内建设项目
五、申请材料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纸质件报批版2份,公开版电子版);
2、环评文件所要求的附件(若需要)应齐全〔如主要污染物等总量(替代)确认书、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专家评估意见和签名页等〕;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调查情况说明。
六、基本流程
1、建设单位提交材料。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办理受理手续;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
2、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后,对项目是否属于限批和禁批范围、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网上受理公示及拟审查公示;初审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并将申报材料予以退回。
3、公示期内,组织现场勘查。
4、审核人员汇报建设项目及环评文件的批复情况,并做出审批决定。
5、审批决定告知领取或企业选择的其他方式领取(如邮寄)。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报告表承诺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审批时限按受理公示期满之日至环评批复之日计算,环评文件的编写、公示、修改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绿色发展中心
2、电话咨询:0632-441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