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5-00026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1月0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1月07日
- 标 题: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这一目标,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升执法效能,大力加强普法宣传,严格按照《薛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依法行政学习
薛城生态环境分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民法典和党内法规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法制宣传办公室,明确了职责,配备了2名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力度,多次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和法制科人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及时更新执法内容,深化法律法规学习,重视学用结合,增强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水平。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三项制度”落实文件及实施细则、行政事项流程图,编制行政执法人员言行规范指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完善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并及时填报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我局各项执法行为。
二是严格执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了行政处罚集体审查领导小组,完善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所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机构审核把关,按照规定程序召开案审会,实行集体决策,规范了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工作,使行政处罚案件更加公正、公开、合法。
三是规范和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局领导班子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强化集体领导观念,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能力。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对涉及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推进决策科学民主。
(三)稳步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为民服务意识
一是严格执法,加强环境监管。在落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市级大气环保督察“回头看”、“散乱污”企业整治等活动,采取常规检查、突击抽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大对辖区企业尤其是重点排污企业和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规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罚”“轻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枣庄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今年以来,2024年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97次,其中非现场检查127次,排查一般环境隐患及突出环境问题300余个,重大隐患近20个,下达整改通知40余份,分别责令限期整改。清理取缔各类“散乱污”企业5个;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2起,有力震慑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提升了环境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一开展包镇联企。以服务企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建立“优化服务、包镇联企”制度,实地走访、座谈和调研7个镇(街)和山东联兴玻璃有限公司、远通纸业山东有限公司、青岛啤酒(枣庄)有限公司、枣庄市宏伟玻璃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电话沟通175家,主动了解镇街、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宣传惠企政策,指导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申请绩效评价等方面业务,为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出谋划策。二主动服务企业。63家排污单位完成2023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年报填报和审核,总量确认新上建设项目总量24个。远通纸业完成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截至2024年年底,全区持有排污许可证企业为113家、登记企业数390家,2024年度首次发证11家、重新申请数量共计24家、变更申请46家、部门变更8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年报审核27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前期指导帮扶,及时预约专家召开项目环评评审,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将审批模式优化为“即公示即审查”的并联审批。建立重点项目环评服务清单和管理台账,对2024年88个省、市、县重点项目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梳理,明确专人负责,与建设单位主动沟通,上门问需,抓好环评技术保障,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做到即来即审。完成保障服务85个(3个未启动),环评完成率100%。积极协调市级审批枣庄华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六氟磷酸锂配套项目和20000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项目、潍焦薛城能源公司2×5万吨/年苯酐及10万吨/年增塑剂项目等5个省、市重点项目。同时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站,对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实行“全程网办”,审批建设项目25个。
三完善监督方法。将19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对长期无环境违法处罚企业推行“无事不扰”。落实“不罚”“轻罚”,今年以来,共对6家次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环境损害且能及时整改的排污单位免于处罚。
(四)聚力突破攻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今年以来,薛城区PM2.5、PM10、SO2、NO2、CO、O3浓度分别为41μg/m3、71、8μg/m3、30μg/m3、1.1mg/m3、182μg/m3,同比分别改善4.7%、7.8%、33.3%、9.1%、0、1.6%,达标天数245天,同比增加24天,综合指数4.48,同比改善率6.5%。一是建立健全大气污染快速联动机制。制定《薛城区、高新区大气联防联控控制方案》、实施《薛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快速联动机制与机制落实情况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在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时期,薛城、高新两区对薛城能源和振兴新材料2家企业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有效推进焦化超低排放改造以及过程管控水平提升;市、区快速联动机制开展以来,交办我区1878件问题指令,全部由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打破了行政区划界线、责任单位壁垒,有效解决大气污染治理“单打独斗”和“搭便车”问题。二是持续开展臭氧攻坚。根据重点企业挥发性污染治理评估和监测结果,对34家企业进行现场排查,反馈的102个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督导8家企业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除1家长期停产外,其余已全部完成。对全区31家使用活性炭吸附的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督促企业按照频率完成活性炭更换,并填写枣换炭平台更换信息。三是积极应对各级大气督察。省环保督察组进驻我区期间交办事件15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或者阶段性办结。市大气督察组进驻我区交办事件52件,已全部办结。各项交办事件的整改,有效缓解了大气污染问题。四是不断推进工业源深度治理。推进全区5家砖瓦窑企业关闭。督导全区17家机制砂企业应停尽停。五是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采取明查与暗查、日查与夜查、突击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的问题推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形成不间断的持续高压态势。六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编制了《薛城区2024-2025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将全区188家涉气企业纳入减排清单管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启动以来,实行“科级干部带头,工作人员帮包”,累计检查企业400家次。七是不断强化督导帮扶。配合省市区累计帮扶30余次。持续开展大气专班现场督导行动,对道路扬尘、工地扬尘、河道治理、管网施工、烟花爆竹燃放、散乱污等情况进行督导,今年以来累积督导83余次,交办问题100余件。
二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做好大、小沙河流域隐患排查,做好污水溢流整改督导,多次协调水务、执法、住建等部门协调落实。抓好落实整改,完成小沙河西支母猪河、东支左岸春天段、凤翎公园段管网混流、溢流整改落实,封堵破损6处,防治城市黑臭水体反弹。蟠龙河荣获山东省首批美丽河湖荣誉,出境河流水质全市第二位,区政府、区分局获得全省流域污染治理先进单位。督促各镇街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农村黑臭水体管护措施,保障各设施稳定运行,杜绝水体返黑返臭。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中心定期开展养殖场户检查工作,确保畜禽粪污妥善处理利用。成功入选山东省第二批“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县(区、市)。三是土壤环境安全可控。联合自然资源、工信、规划部门制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和疑似污染地块监督管理。与自然资源局共同落实主要建设用地准入制度,落实每月对农用地的巡查。今年以来,处理不规范倾倒、处置、贮存固危废案件1起,其中因倾倒危险废物移送公安机关1起,守牢了土壤安全底线。
三是系统推进净土保卫战。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坚决守好“脚下的环境”,全区土壤环境安全可控。一是加强对土壤监督管理。联合自然资源、工信、规划部门制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和疑似污染地块监督管理。与自然资源局共同落实主要建设用地准入制度,落实每月对农用地的巡查。二是强化土壤环境执法监管。今年以来,处理不规范倾倒、处置、贮存固危废案件1起,其中因倾倒危险废物移送公安机关1起,守牢了土壤安全底线。
(五)加大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环保法制宣传氛围
一是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安全宣传”重要节日节点,全面开展宣传活动,在民法典主题公园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解读环保领域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参与度。利用环境教育基地(薛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薛城区蟠龙河湿地)定期、不定期对公众进行开放,来自全区中小学、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等单位的人员到2处环保教育基地进行零距离实地学习,及时、全面了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知识。充分利用“薛城生态环境”公众号,积极宣传工作成效,累计发表167条工作信息。拍摄录制了《顺民意 惠民生 暖民心——生态环境更宜居》《局长带你走进环保设施》等视频资料,积极向各大网站、报社、电台等媒体报送环境信息,多篇信息在《中国环境报》《山东环境》《枣庄日报》等各大平台网站刊发。
二是严格环境处罚和生态赔偿程序。按照市局下发的《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稽查计划》内容,对2023年以来所有处罚案卷的文书进行了自查,并将未完善的案卷进行补充完善。成立了案件审查领导小组和“枣庄市薛城区生态环境执法案卷复核机动队”,规范案件审查流程,所有处罚案卷均在国家行政处罚案件、山东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及薛城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及时与企业负责人对接,磋商生态赔偿、修复事宜,确保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做到“应提尽提、应赔尽赔”,截至目前我局开展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0件,赔偿金额25781.17元。
二、存在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还需要创新,制度建设有待强化,原有的法律有些因为立法时间太早,存在法规滞后、立法部门化的现象;二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能力有待提高,监察能力建设相对滞后,严重缺乏必要的人才和应急装备,监管能力和取证手段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环境管理和执法的需要。
三、改进措施
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在狠抓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上下功夫:一是全面加强执法队伍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和制度“五大建设”,提升环境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对自由裁量权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推动自由裁量权的正确合理行使;三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权力运行,对权力运行实行全方位监督。实施责任追究,切实加大对环境行政不作为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及检察院沟通协调的配合,切实解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促进执法资源的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