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5-00249
- 主题分类: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件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2月0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12月03日
- 标 题: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第D20241119-2号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第D20241119-2号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19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第D20241119-2号转办件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邹坞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置,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邹坞镇兴盛路北首,牧丰生鲜超市北侧杀牛羊,在超市东侧清理内脏,污水、垃圾直排河道,动物惨叫声影响居民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牧丰生鲜超市位于邹坞镇政府北400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403MADXA13G8Y,该超市于10月初新开业,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活污水外排情况,超市污水沉淀池正在修建中。超市北侧无屠杀牛羊设备,存在部分生活垃圾,目前已清理。超市东侧为天然沟渠,未发现屠宰牲畜噪音扰民、清理内脏污水、垃圾直排河道现象。
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三、处理情况
我区已要求其加快修建污水沉淀池,用以收集超市产生的废水,并及时抽运至镇驻地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全面杜绝倾倒垃圾及污水直排行为。下步将责成邹坞镇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持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环境违法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形成长效机制,保护生态环境。
薛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