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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3/2018-01738
  • 主题分类:开展情况
  • 发布机构: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19年12月2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9年12月27日
  • 标  题: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持续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进我局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    

坚持全面推进。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坚持依法依规。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通过改革创新,不断强化公开理念、规范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实效。    

坚持公众参与。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二、公开原则    

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如下原则:一是依法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都须公开;二是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三是及时快捷,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确保信息时效性;四是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提高综合效果;五是有利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六是符合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三、公开方式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采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方式。主动公开各科室收集整理的有关信息,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定审核后,向社会公开依申请公开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申请公开信息要做到统一受理,分类办理,统一答复不予公开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主要内容    

    (一)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及时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相关信息。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和事故预警救援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推进政策解读回应民众关切。从公众生产生活实际出发,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通过梳理、分类、提炼、精简等方式,对政策文件进行归纳组织,通过数字化、图表化、音频和视频等方式对政策予以解读。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理顺公开机制。    

二是细化分工。将信息公开任务匹配到各科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把关”的工作机制,实行“谁公开、谁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    

三是依规公开。科学界定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准时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责任,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以严谨规范的形式进行答复。    

四是强化监督。加大政务考核评估力度,推动政务工作有效开展。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