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2-00441
- 主题分类:区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枣庄市薛城区税务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7月2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7月27日
- 标 题: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薛城区税务局关于区政协提案第10061号的回复(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
- 效力状态:有效
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薛城区税务局关于区政协提案第10061号的回复(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薛城区税务局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主动适应格局变化,从“税主费辅”转变为“税费皆重”,聚焦社保风险防控“四个有人管”,主动破解工作“僵局”,筑牢“四道防线”,勇于探索,努力构建提案中倡导的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协作有力、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体制。
一、健全“三个机制”,高标准完善税收共治网络
1、调整优化组织领导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区财政部门综合治税办公室联合税务部门优化《薛城区税收共治实施办法》,调整区税收共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区税收共治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全区镇街村同步成立镇街税收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对税收共治网格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夯实工作基础,有条件的有基础的乡镇街道可将综合治税办公室与税务部门实现合署办公及业务上的深度融合。
2、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息传递。信息传递不畅多年来一直是制约税收共治工作的瓶颈,要健全协同配合机制作为推动税收共治的基础工作,抓牢抓实。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区税收共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一个时期的税收共治工作情况,总结阶段性工作,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制度。根据税收共治成员单位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制定出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内容和要求,将各类涉税信息纳入税收共治办公室的采集范围,各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并落实专人负责按要求及时收集、报送相关情况,确保涉税信息报送和利用工作顺利进行。
3、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将全区“一盘棋”落到实处。根据《薛城区税收共治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区综合治税办公室对各部门税收共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对镇街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内容。通过考核督导将网格化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内容不断规范、流程不断优化、业务不断拓展,真正将我区税收共治工作实现常态化、基础化、网络化。
二、借用“两个平台”,高效率实现信息采集、处理和利用
1、横向数据协调有序。通过“薛城区财税信息分析(税收共治)系统”上线运行,明确固定各部门信息网格员,确保传递的信息精准、及时、保密、有效。提高信息采集、分析和应用质效,实现税收共治信息与日常税收管理的有机融合,加强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等税收风险应对措施,促进信息、税源、税收三者间有机转化,切体现强化征管、堵漏增收的成效。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改革,实现财政票据和非税收缴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极大地提高了非税收入征缴效率,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纵向任务协同到位。借助政法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品台平台嵌入综合治税网格化管理模块,明确网格员的工作职责,实现涉税信息上传下达,在税务部门指导配合下做好税源巡查、政策宣传、疑点核查、税收共治等工作。一是税源巡查。熟悉掌握网格内所有纳税人及外来报验施工的基本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及时将采集到的信息与发现的问题实时上传;二是税收宣传。将最新的税收法规达至纳税人,协助开展好各种形式的税收宣传和办税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相关的最新政策,用足用好税收政策,规避涉税风险。三是疑点核查。结合税务部门发送的疑点信息,全程关注了解辖区内各种税源的经营情况,进行相应数据分析、汇总上报;四是税收共治。对网格内新开业个体工商户、以及需要定额调整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辖区内的个人出租房涉及税源进行调查核实。开展未办税户清查工作,督促未办税户做好税务登记、税款清缴等工作。
三、强化依法征收管理,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财政部《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遵循依法、规范、透明、高效的原则,促进非税收入征管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制定年度非税收入计划、收入预算,确保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切实规范非税收入执收行为,有效防治乱作为和不作为,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格落实上级要求,高度重视降低非税收入占比,彻底挤干水分,严格做实收入,高质量促进全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在征缴过程中,明确工作监督人和管理责任人,优化岗责体系,明确各业务岗位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细化认定各流程具体标准,确保基层人员严格依政策、依规定、依规范开展社保费征缴的各项业务。
二是强化“降费”政策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项取消、降低、减免等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并加强政策宣传指导,要求各执收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激发企业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对执收单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健全完善非税收入制度管理建设,加强日常化监督,建立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月报制度。做好对非税收入增减变化原因的分析,查找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收入情况预测,提高分析质量。畅通与执收单位的联系,经常开展待查收入清理检查、确认工作,要求各执收单位认真甄别非税收入和往来款项,严禁将非税收入以往来款项名义存入财政专户,合力提高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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