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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2-00593
  • 主题分类:议题解读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2年08月1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8月18日
  • 标  题:【议题解读】区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2022)关于《关于支持发展首店经济的若干措施(试行)》的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议题解读】区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2022)关于《关于支持发展首店经济的若干措施(试行)》的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促进消费市场国际化、品质化、特色化发展,加快我区商业品牌首店发展,促进商业消费升级打造消费提质升级新引擎,推动我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我局认真借鉴了济南、烟台、泰州、东莞、赣州等外省市鼓励发展首店经济好的经验做法并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该文件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山东省政府《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枣庄市政府2021年枣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薛城区政府《薛城区服务业发展三年攻坚突破行动方案》《薛城区支持服务业发展十二条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制定

、起草过程

关于支持发展首店经济的若干措施(试行)》初稿形成后,充分征求了区相关领导以及薛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薛城规划中心、区消防救援队、薛城供电中心陶庄镇、邹坞镇、临城街道、常庄街道、新城街道、沙沟镇、周营镇等单位意见建议,并结合反馈意见建议,进行了多次修改核对,形成了《关于支持发展首店经济的若干措施(试行)》(讨论稿)。

四、主要内容

《关于支持发展首店经济的若干措施(试行)》共分8,包括支持品牌首店入驻、支持品牌首店建设、支持品牌首店运营、支持品牌新品首发、加强资金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奖励申报、品牌首店评价认定等内容

第一条,支持品牌首店入驻明确对与招引企业(商业设施运营单位)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国际知名品牌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薛城注册独立法人的山东首店、枣庄首店、薛城首店的奖补金额。

第二条,支持品牌首店建设明确对与招引企业(商业设施运营单位)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国际知名品牌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薛城注册独立法人的品牌企业装修(含设备购置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成本奖补比例,最高奖补金额

第三条,支持品牌首店运营明确对与招引企业(商业设施运营单位)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并在薛城注册独立法人的国际知名品牌首店和国内知名品牌首店的运营成本的奖补比例,最高奖补金额

第四条,支持品牌新品首发支持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知名品牌、设计师品牌、高级定制品牌等在首发新品。明确对国际品牌和国内品牌在薛城开展大型新品发布活动成本的奖补比例,最高奖补金额

第五条,加强资金保障明确本文件各项奖补资金来源及区、镇街分担比例并鼓励各镇街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培育政策,给予更多租金减免、装修补贴等支持。

第六条,优化营商环境明确成立品牌首店服务机制,为在谈品牌首店协助对接、执照办理、门店选址和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提供服务保障。

第七条,奖励申报。明确符合奖补条件的新引进的品牌首店企业经营主体申请奖励的程序及相关材料。

第八条,品牌首店评价认定明确品牌首店首发的认定程序及条件

附件薛城区首店经济奖励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