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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3-00101
  • 主题分类: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9年06月2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9年06月27日
  • 标  题:薛政字〔2019〕30号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第一批调整区级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薛政字〔2019〕30号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第一批调整区级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9年第一批调整区级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薛政字〔2019〕30号


各镇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巨山街道筹备处工委,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9〕6号文件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19〕8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第一批调整市级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枣政发〔2019〕2号)要求及法律法规调整情况,区政府决定2019年第一批调整区级行政许可等事项24项,其中承接13项、取消8项、优化3项。

区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对增加的事项纳入本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或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并按照要求编制公开有关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对取消的事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对划转至审批服务局的事项,要做好工作对接落实;对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减少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不得再以审批方式进行管理。要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动态调整事项清单,确保清单准确性、权威性。

各有关单位要将衔接落实情况,于7月26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审批改革推进室。

附件:2019年第一批调整区级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


薛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9年第一批调整区级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

序号

实施部门

事项类别

事项主项名称

子项名称

处理决定

备注

一、承接行政许可等事项13项

1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行政许可

护士执业注册


承接

继续深化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

2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行政许可

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承接

继续深化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

3

区教育和体育局

行政确认

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


承接


4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行政许可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冠“山东省”或“山东”的普通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法人登记

承接

继续深化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

5

区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

对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处罚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处罚

承接


6

区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

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已不具备许可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承接


7

区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承接


8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强制

封存或者扣押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


承接

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已划转事项

9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行政许可

民办学历教育机构(初等和中等)设立、分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批


承接

继续深化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

10

区公安分局

行政许可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承接


11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行政许可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承接

继续深化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

12

区交通运输局

行政奖励

对公路保护举报属实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承接


13

区交通运输局

其他行政权力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县道、大型以上桥梁和所有隧道建设项目及县道养护大修工程设计审查)


承接


二、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8项

1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行政许可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取消


2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行政许可

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取消


3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行政许可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


取消


4

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

其他行政权力

机动车异地转入环保审核


取消


5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行政许可

企业集团登记


取消


6

区发展和改革局

其他行政权力

煤炭经营告知性备案和企业信息变更告知性备案


取消


7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行政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取消


8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行政许可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取消


三、优化行政监督等事项3项

1

区公安分局

行政监督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2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确认

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及遗属人员领取遗属补助金资格认证


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3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行政权力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