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3-00102
- 主题分类: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7年05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7年05月12日
- 标 题:薛政字〔2017〕38号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一批调整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薛政字〔2017〕38号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一批调整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一批调整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薛政字〔2017〕38号
各镇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巨山街道筹备处工委,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2016 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6〕297 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枣政字〔2017〕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2017年第4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我区2017年应调整区级行政权力65项,其中承接55项、取消10项。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力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对涉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程序抓紧修改。
区编办要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牵头完成区级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区政管办负责牵头将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及政务服务网办理。各级各部门要将衔接落实情况于5月30日前,报送区政府审改办备案。
附件:薛城区2017年第一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薛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1日
附件:
薛城区2017年第一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事项类别 |
处理决定 |
备注 | ||
一、承接省市下放行政权力55项 | |||||||
1 |
规模以上燃气经营许可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政许可 |
承接 |
|||
2 |
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承接 |
|||
3 |
拖延搬迁或者拒迁的处罚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4 |
违反水文监测设施管理保护规定的处罚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5 |
影响水文监测环境和干扰水文监测工作的处罚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6 |
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活动的处罚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7 |
实施危害供水设施和量水计量设施安全行为的处罚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8 |
在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工程运行、危及工程安全活动的处罚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9 |
擅自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从事工程建设及其他开发活动的处罚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10 |
违法设置排污口的处罚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11 |
违反建设项目中水设施和节水设施建设管理使用规定的处罚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12 |
不采取节水措施,并不对排放水进行综合利用的处罚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13 |
单位实行居民生活用水包费制的处罚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14 |
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的处罚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15 |
擅自变更渣场地点的处罚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16 |
妨碍行洪的处罚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17 |
违反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处罚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18 |
侵占、破坏抗旱水源设施和影响抗旱的处罚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19 |
侵占、毁坏水工程及有关设施的处罚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20 |
违反河道管理规定的处罚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21 |
强制拆除擅自设立的水文站或纠正危害水文监测的行为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强制 |
承接 |
|||
22 |
对违法排污口强行拆除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强制 |
承接 |
|||
23 |
对违法排污口恢复原状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强制 |
承接 |
|||
24 |
对耗水量高或节水措施不力的核减取水量直至停止取水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强制 |
承接 |
|||
25 |
强制履行治理水土流失义务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强制 |
承接 |
|||
26 |
对造成水土流失的采取补救措施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强制 |
承接 |
|||
27 |
强制清除阻洪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或工程设施 |
区水利和渔业局 |
行政强制 |
承接 |
|||
28 |
合伙企业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29 |
擅自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业务,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30 |
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工艺发生变化,未重新办理生产许可证审查手续,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31 |
未取得经营资格批准文件或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从事邮政专营业务、快件寄递业务和集邮票品经营业务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32 |
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或者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33 |
违法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34 |
非法制糖企业和个人收购糖料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35 |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或者超范围经营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36 |
未经过资格认定而从事棉花加工经营活动,获得棉花加工资格认定的企业通过挂靠、联营等手段为没有通过相应棉花加工资格认定的企业从事棉花加工活动提供便利、从中牟利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37 |
棉花加工企业通过欺骗等非法手段获取《资格证书》,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使用无效、失效的资格证书,伪造、变造、冒用资格证书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38 |
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39 |
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以竞买人的身份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40 |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41 |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42 |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43 |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44 |
未经资格认定、登记注册擅自开展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45 |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46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47 |
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及其他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48 |
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产品可以从轻或减轻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49 |
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擅自增加服务项目或附件条件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50 |
损害法律法规规定的消费权益其他情形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51 |
经销用不合格原材料、零部件生产或者组装的产品行为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52 |
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或以假充真的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53 |
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54 |
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农业机械维修配件,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或者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55 |
生产经销违反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要求产品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承接 |
已公布 | ||
二、取消行政权力10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事项名称 |
处理决定 |
备注 | ||
1 |
对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罚 |
区教育局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2 |
对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3 |
对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维修经营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4 |
对经营者的出租车经营资格复审不合格,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5 |
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通用航空企业被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6 |
对中介服务机构非法从事自费出国留学经营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7 |
对擅自开展自费出国留学经营业务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8 |
对制作、使用、销售的电子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或标注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9 |
对未以明示的方式标注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取消 |
|||
10 |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不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