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3-00174
- 主题分类:议题解读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4月2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4月23日
- 标 题:【议题解读】区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2023)关于全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分层分级包保工作情况议题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议题解读】区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2023)关于全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分层分级包保工作情况议题解读
4月22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樊猛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全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分层分级包保工作情况的汇报。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会议相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进展情况
按照省食药安办《关于全省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第一季度工作情况的通报》、市委办《关于做好省“四进”安全生产督导服务平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市食药安办《关于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分层分级包保督导工作第一季度完成情况的通报》要求,区食药安委办公室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照文件反馈的问题,逐条研究,深刻反思,制定措施,严格抓好自查排查和问题整改。
根据省食药安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季度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分层分级包保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应在3月20日前完成第一季度督导工作。截至3月20日24时,我区第一季度食品安全包保督导完成率89.9%,全市排名较后。3月28日我区完成第一季度包保督导工作,比规定时间晚8天。
二、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镇街对包保督导工作不够重视,思想认识不高,没有进行专题安排部署,食药安办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工作推进滞后,以至于我区第一季度未能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督导任务。
(二)包保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个别镇街未逐企落实包保责任,存在漏包现象;二是部分企业已停业,没有及时从系统中清除,底数不清;三是包保人员调整不及时,存在包保空档现象。
(三)督导检查质量不高。部分村居干部对督导工作认识不足,责任感不强,督导工作流于形式,问题发现较少,没有真正的履行督导职责、发挥督导作用。
(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企业理解有偏差,“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管控机制未与管理体系有效融合,部分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有的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清单不完善。
三、下步建议
(一)提高重视程度。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将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列为直接下调考核等级项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开展了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查。各镇街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靠前指挥,专题部署,尽快配齐专职工作人员,真正发挥食药安办作用,切实保障属地责任落地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做好生产经营主体录入及包保关系匹配工作,实时调整经营主体的经营状态,及时更新包保人员,做到摸清底数、不漏包、不空档,按时保质完成第二季度包保督导工作。
(三)加强教育培训。镇街食药安办要加大对包保干部的培训力度,引导包保干部明确包保工作的重要意义、督导内容、具体任务,使其具备开展包保督导工作的能力,切实增强督导责任感,真正发挥督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