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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主体报送2025年度年报暨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的公告

来自:薛城区信息公开 时间:2026-01-12 10:35: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经营主体报送2025年度年报暨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主体

2025年12月31日(含)前在薛城区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在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包括办理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不含已被吊销或撤销登记的经营主体,应当报送上一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时间

202611日至630(建议430日前完成年报报送,避免后期扎堆致网络拥堵延误年报)

三、年度报告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基本内容: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状况信息等。

大型企业还应当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基本内容:1.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2.资产状况信息;3.联系电话等。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基本内容: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分支机构信息;3.资产状况信息;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5.联系方式、成员人数等。

四、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已会同海关、税务、人社、商务、统计等部门,在年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

(一)填报入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已与爱山东政务平台、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实现互联互通,经营主体通过省统一身份认证方式登录公示系统或省政府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可自行切换至电子税务局,无需二次登录。

提醒:为缓解年报期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负载压力,减少登录环节受拦截或者访问受限情况,市场主体可直接登录公示系统(山东)https://gsxt.amr.shandong.gov.cn/edit/index)或者爱山东政务服务网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专区进入年报页面,优化登录体验,提升报送效率。

(二)数据共享。市场监管年报、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与税务财务报表实行数据共享,经营主体授权同意后,公示系统将自动带入税务财务报表已有数据,经营主体只需确认即可,无需手动填报。各险种参保缴费信息也可以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实现自动嵌入、智能免填。

提醒:请认真校对自动带入数据,避免小数点、单位等错误。

(三)联办事项。经营主体通过公示系统一个入口可以一并报送市场监管年报、社保事项、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工业产品获证企业自查报告、广告业统计年报、地理标志生产者年度产值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情况统计等多个事项。支持经营主体根据需要,选择单独填报广告业统计年报(11日至310日)和地理标志生产者年度产值报告事项(11日至228日)。

提醒:登录公示系统后,如未显示联办事项,则不涉及相关业务,无需填报。

五、登陆方式

(一)电脑端: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https://gsxt.amr.shandong.gov.cn/edit/index选择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市场监管联络员登录进入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专区,选择公示系统多报合一,根据提示进行填报。

2.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网(www.shandong.gov.cn/jcfw),点击“企业一件事”“企业运营”→“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根据提示进行填报。

(二)手机端:

1.下载爱山东”APP,搜索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按提示进行年报。

2.关注山东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公共服务年报入口,按提示进行年报。

3.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点击“年度报告”,按提示进行填报。

4.通过微信直接扫码,按照提示进行填报。

5.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年度报告模块填报,或以纸质方式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报(在海关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六、法律责任

经营主体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报送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不含多报合一事项),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其他事项

(一)即时信息公示。除公示年报信息之外,经营主体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等规定,自觉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及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二)谨防年报诈骗。不法分子借年报进行诈骗的手段多样,包括冒充市场监管人员声称年报、信用修复、评级证书需缴费;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骗取银行卡账号隐私信息;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邮寄不明来源的快递件,以年报过期为由责令支付费用;以虚假第三方中介机构身份给经营户发送信息,要求签约协议并支付钱款进行年报等。

提醒广大经营主体,报送年报、公示其他信息及信用修复等不收取任何费用,切勿上当受骗。

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薛城区市监局年报咨询电话:4412509

广告业统计年报咨询电话: 4423636

工业产品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咨询电话:4444315

特种设备填报咨询电话:4452376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人年度产值报告咨询电话:4425086

薛城区统计局年报咨询电话:4412438

薛城区人社局年报咨询电话:4412469

薛城区商务局年报咨询电话:4481366

薛城区医疗保障局年报咨询电话:4411575

薛城区农业农村局年报咨询电话:4412413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薛城区税务局年报咨询电话:7679076

枣庄海关年报咨询电话:8632750

临城市场监管所:4426315

常庄市场监管所:4433315

陶庄市场监管所:4813315

邹坞市场监管所:4518052

沙沟市场监管所:4911315

周营市场监管所:4711315

新城市场监管所:4412331

年报系统技术服务电话:3286000

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