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机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薛城区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我单位编制了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一项主要内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薛城政府网站上下载。
一、概述
我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一件大事、要事来抓,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加大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确定了专职信息员。制定了薛城区农机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信息公开分类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和听证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二是加强信息采编,及时上网公开。全面、系统地对局政务信息进行梳理、归类,并将梳理出的公开信息全部录入区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是强化监督机制,规范公开程序。局领导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狠抓了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体系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检查,以确保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保质、保量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等工作,并通过网络进行计算机处理,既方便了市民获取政府信息,也有利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度,我局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问题2篇,对农民关切的农机购置补贴及农机报废更新工作进行了解读发布。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建设了信息公开查阅点。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公布的信息均准确完整,全年未碰到任何被证实是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的情况。我们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通过区政府政务网、信息公开栏等公开我局政务信息。对于可以公开的内容我局都第一时间提供政务信息,每季度的工作情况我们都及时更新。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单位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年初,召开了由各重点涉密站、室负责人参加的保密工作会议。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就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相关涉密室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三是严格规范审查程序,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脱节。四是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重大拟公开事项,要与有关部门协商。五是网站管理人员应建立信息发布台帐,记录每条信息发布的时间与内容,切实做好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相关涉密站、室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自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予以整改,确保保密安全不出事故。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7年,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有关工作。截至目前,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均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
十、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不断地完善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今后,我单位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创新途径,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十一、附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