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坞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自:刘志军 时间:2018-03-31 13:49:39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市、区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编写,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薛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www.xueche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邹坞镇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632-4518021。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全镇民众期盼,加强信息发布、公开、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我镇采用规范化发文,镇党政领导班子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就由镇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邹坞镇继续加强在薛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网上公开的机构设置、政府文件、工作信息、政策信息和申请公开等内容。其次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程序公开。对企业、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需要本中心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依程序公开。截止2017年12月31日,发布信息5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2017年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2017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2017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途径缺乏有效整合;二是依申请信息公开有待规范;三是工作工展落实不够,工作进展迟缓,公开成效不明显;四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
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更新。
    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
    三是继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同时,继续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相关电话咨询,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2017年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我镇2017年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