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供销社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自:王娟 时间:2019-01-21 14:40:4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统计数字与当地法院和法制部门统计数字保持一致);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十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薛城区供销社联系(地址:薛城区黄河中路222号,邮编:277000,电话(传真):0632-4411887)。
   (一)概述:
    2018年,薛城区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为农服务的中心任务,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制度建设,责任前移、行为规范、载体创新,全面、及时、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条例》规定,我单位配备四名专兼职政务信息工作人员,设立一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本年度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共公开信息57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供销社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办公室具体抓办理的工作机制,调整完善了信息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室,并对查询人员做好登记。努力抓好宣传、培训工作。参加区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单位积极更新政务信息内容,发布我单位动态,回应社会关切。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严格按照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对惠民实事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发布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时政解读等各类信息57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统计数字应与当地法院和法制部门统计数字保持一致):
    2018年,我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程序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层层进行把关,确保“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发现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一些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部分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等。
    改进措施:一、加强理论素养学习。提高政务信息专兼职人员的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二、加强科室部门协调,保证业务科室信息及时准确上传政务信息网站。三、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提升我社政务信息工作水平。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1.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