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公安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自:刘志军 时间:2019-02-27 16:50:20

2018年度薛城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薛城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薛城公安分局严格按照《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分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针对有关分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细化内容,编制目录,通过区政府政务公开的专栏集中、全面地公开其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申请表格获取方式、咨询投诉电话等关键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分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12340热线等方式及时回应公众关注,满足群众知情权。2018年度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共220次,回应解读事件286次,其中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25次,通过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61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分局作为省政务公开户籍管理的试点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户籍管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认真梳理户籍管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以政府网站为主要平台,加大公开力度,准确、及时发布户籍管理业务指南、法律法规等相关重要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不断强化警务咨询、信息发布、网上服务、警民互动,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政府重要信息。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8年分局通过上述渠道主动发布了913条信息,其中包括了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等重要信息。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展公安微博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公安微博有针对性地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进一步优化公众查阅点设置。分局在审批大厅、派出所、车管所以及办事窗口等区域设置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资料,并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专职人员服务等各种方式公开政务信息。利用电子通讯、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重要工作信息,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共11起,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共10起,其他情形的共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共14起,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共8起。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对拟发信息进行保密安全审核,采取信息公开小组组长亲自审核把关,再由信息公开小组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公开,确保所有公开信息不涉密、准确无误。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18年,分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