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医疗保障局2019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薛城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www.xuecheng.gov.cn)下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1、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医保局自年初组建以来,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要点,通过局长办公会于年初、年中、年末分别听取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各条块工作分解到每个股室和下属单位,要求全局按照“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
2、建立组织领导架构,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为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避免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我局将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作为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促使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深深扎根于干部职工的思想中,作为一项政治规矩和纪律狠抓严管。一是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股室负责人一岗双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求各股室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齐心协力推动工作落实,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公开制度。建立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加强监督管理,按照相关要求流程层层把关,凡拟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股室负责人初审,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局办公室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保证信息的时效性,确保按时、按要求、按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主动公开,进一步发挥医保工作服务民生职能。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机构设置、基本信息、政策文件、总结规划、工作动态等。我局始终坚持把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公开和更新局政务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加强热点信息解读,深化医保政策发布制度建设,拓展政务信息发布渠道。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通过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网、新闻媒体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区医保工作发展的各类信息。2019年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48条。编制了《薛城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9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费用的情况。
3、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全年没有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4、回应关切。2019年我局共参加电视台采访1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二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培训、教育及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思路
2020年,薛城区医保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围绕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栏目内容,不断完善医保行政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加大信息公开量,提高信息更新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保障的动态信息。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加深医保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是结合医保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通畅。
五、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薛城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珠江路SOHO珠江D1座三楼,邮编:277099,联系电话:0632—4441310,公务邮箱:xcybjzhangyong@zz.shandong.cn)。
薛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2日
附件: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部门)
填报单位: 薛城区医疗保障局 填表日期:2020年1月22日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填表人: 张勇 联系方式: 444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