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来自:薛城区统计局 时间:2020-01-24 15:43: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山东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和薛城区人民政府相关要求,薛城区统计局特向社会公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一、基本概况

(一)公开内容

2019年,区统计局按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方式主动公开统计政务信息共214条,涉及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经济普查、脱贫攻坚,主题教育等,进一步发挥了在信息发布、统计政策解读、社情舆论引导方面的作用。

年度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设置信息公开工作专职机构1个,兼职工作人员2名。2019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二)公开形式

1.门户网站。主要是通过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级统计调查机构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机构信息、统计法律法规、规划总结、工作动态、统计数据、通知公告等,统计工作做到了公开透明。

2.局内网公开栏。在局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交通费等经费使用情况。

(三)、主要做法

2019年,区统计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制度、拓宽渠道,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加强对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对日常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局办公室作为责任股室,明确了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同时,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2.规范工作,健全平台。根据相关要求,薛城区统计局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开展梳理,分阶段逐步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编制目录,及时将政府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

3.加强管理,确保到位。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了监督管理,凡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各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并报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后,相关人员再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不断研究制定和调整切实可行的方法、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证信息的时效性,确保按时、按要求、按质量完成薛城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9年,区统计局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由于统计局业务量大、人手紧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兼职工作,政务信息总结提炼不够,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有针对性地结合公众信息需要公开不够。

2020年,区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条例》,认真梳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及时、准确做好事项公开。二是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加强专职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加大对各股室信息员信息写作等政务公开能力的培训力度。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公开质量,推进政务公开与统计法治建设相结合,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扎扎实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