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公安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自:公安分局 时间:2020-01-23 16:37: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薛城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薛城公安分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创新工作思路,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夯实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对外公开

总数量

微博微信

382条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5167元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3

4

2



1

3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19年,分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媒体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